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有关规定,我厅起草了《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于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在意见征集期间,我厅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公告》意见的函
20211103033718650.doc
2021110303374375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