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财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 名 称 ] 中共陕西省财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62XD/2020-00012 [ 发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11:17:16

中共陕西省财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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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总支、支部:

中秋、国庆将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遏制节日腐败,坚决刹住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及“四风”隐形变异等歪风,积极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我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中秋、国庆期间是遏制节日腐败和防止“四风”歪风反弹回潮的关键节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严明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要坚守节点、突出重点、寸土不让,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要深刻领会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的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整治成果,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节假日期间是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的易发期和多发期,下大力气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专题教育、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敲警钟,打预防针,传递强烈信号,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积极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要紧密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中“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整治”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回头看”活动,在节前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有针对性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管住配偶、子女等身边人,在正风肃纪和廉洁从政方面做出表率和示范。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和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三、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四风”和“节日病”,积极践行自己“绝不违规收送礼金的公开承诺”,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切实做到:不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相互走访送礼等,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出入私人会所,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厅直机关纪委将联合驻厅纪检组、人事处、办公室采取开展自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类无视纪律和规矩、顶风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通报曝光,严肃问责。对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一律通报曝光,从严处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频发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党员要向所在支部报告廉洁过节情况;各级党组织要将“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情况,于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厅直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87611429

联 系 人:韩 健

中共陕西省财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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