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陕西省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5-03-28 1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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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部下达我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88272万元,现将资金使用和政策实施效果报告如下: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为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加大对影响范围广、受益程度高的革命老区项目的支持力度,避免资金分配“撒胡椒面”,我省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对提前下达的革命老区资金继续采用因素法直接测算分配到县区;对当年执行中下达的资金切块下达到市,由市级负责征集确定本市重点支持的1-2个革命老区项目,予以资金支持。2024年,我省按照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提前下达的资金按因素法进行了分配;对执行中下达的资金,组织各市区进行了项目申报,确定了15个重点支持项目,并将补助额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市。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财政部下达我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88272万元,其中:2023年底提前下达79844万元,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执行中下达8428万元,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市内1-2个革命老区重点项目。

2024年,全省62个革命老区县按照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累计支持项目493个,其中:西安市13个项目,资金投入1474万元,平均每个项目113万元;铜川市11个项目,资金投入3134万元,平均每个项目285万元;宝鸡市8个项目,资金投入1506万元,平均每个项目188万元;咸阳市18个项目,资金投入8148万元,平均每个项目453万元;渭南市8个项目,资金投入6854万元,平均每个项目857万元;汉中市76个项目,资金投入15932万元,平均每个项目210万元;安康市73个项目,资金投入10313万元,平均每个项目141万元;商洛市50个项目,资金投入12235万元,平均每个项目245万元;延安市61个项目,资金投入14337万元,平均每个项目235万元;榆林市175个项目,资金投入14319万元,平均每个项目82万元。

具体项目支出方向如下:

1.革命遗址保护:安排3454万元,涉及12个项目;

2.革命纪念场馆建设改造:安排3852万元,涉及9个项目;

3.烈士陵园维护改造:安排2370万元,涉及12个项目;

4.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建设维护:安排48904万元,涉及346个项目;

6.其他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安排3707万元,涉及20个项目;

7.其他革命老区民生事务:安排25308万元,涉及93个项目。

除以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外,市县累计使各类财政资金配套2.37亿元,其他渠道资金配套0.59亿元。

资金支出方面,截至2024年底,493个项目累计支出7.55亿元,其中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支出6.52亿元;资金整体支出进度64%,其中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73.9%。从项目具体进度看,全省有269个项目已完工,整体完工率54.6%。各市区项目完工率较高的分别是宝鸡市(75%)、榆林市(73.7%)、渭南市(62.5%)。

二、绩效管理和监管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度。2024年,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均严格执行了革命老区项目备案制度,不断规范完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各环节。对于提前下达的资金,各县区在收到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后,及时结合县区实际和补助资金额度,组织部门认真申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完善项目计划。确定本地区具体支持项目后,及时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审核。经市级审核后,全省共确定478个革命老区资金支持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乡村道路建设、革命纪念场馆建设改造以及其他民生事务等。对于执行中下达的资金,省级切块下达市级后,由各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征集确定本市内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项目1-2个,并报省财政厅备案。经统计,执行中下达的8428万元共支持了15个革命老区重点支持项目。

二是定期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控。预算执行中,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适时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对绩效执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或调整预算安排,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省财政定期督促各市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督促、监管所辖县区做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2024年,经市级部门再次确认,我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项目均符合政策规定,项目实施后能切实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革命老区红色项目的影响力。

三是按规定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县级财政部门是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要求县区定期总结上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并及时向省市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报告。省级根据市县革命老区资金使用情况完善“2024年陕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对市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做好全省革命老区项目的备案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全部完成。下一步,省财政拟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下年度资金分配因素,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升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三、政策实施效果

2024年,我省分配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充分考虑了县区的民生改善需求,不断加大对困难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倾斜。同时,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支持各市区确定重点支持的革命老区项目,助力革命老区县打造标识,扩大了政策知晓率和影响力。总体来看,2024年度陕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良好,各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革命老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得到了显著提升,为革命老区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具体来看:

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的修缮和改造方面,2024年累计投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57亿元,支持做好红色革命旧址的维护修缮工作,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如安康旬阳市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0万元用于红军标语修复及青山村革命纪念广场建设,目前红军标语修复项目已完成,可吸引外来游客进行观摩,有助于弘扬红军精神、传承红色记忆。

烈士陵园及烈属活动场所的维护和改造方面,2024年累计投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0.24亿元,支持加强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充分发挥红色教育载体作用。如延安市富县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55万元,支持开展富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使陵园内部焕然一新,受到了瞻仰群众、过往部队以及前来接受党性教育群众的一致好评。

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建设维护方面,2024年累计投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4.89亿元,支持革命老区县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老区人民生产生活的幸福感。如铜川市耀州区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支持孙塬镇孙原村青华路提升改造项目,惠及1562人出行,增加25人就业,改善孙原村村容村貌,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民生事务方面,2024年累计投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53亿元,支持革命老区县在医疗、教育、生态等多个领域补齐民生事业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如安康市汉滨区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03万元,支持中原镇双湾、红专、杨柳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为村“两委”成员提供固定、规范的办公场所,为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此外,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还有效推动了革命历史研究和地方历史文化传承。如安康市汉滨区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5万元支持老区文化建设,编印出版《汉滨区革命老区建设鉴略》2000册,真实记录革命老区的发展历程。目前编印的老区书籍已完成发放,实现了为红色文化立著撰说、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树立文化自信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资金需求大。我省革命老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较为落后,民生事业短板多,对上级转移支付需求较大。特别是,陕南地区曾为集中连片特困区,同时也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中线水源地,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受限,公共服务供给有待提升;陕北地区经济发展以能源资源为支柱,财政收入受能源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需要中央在政策和资金上持续给予倾斜。

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部分革命老区项目还在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导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率较高,影响老区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部分市县资金分配较为分散。部分县区在资金分配中未体现对影响范围广、受益程度高的项目的资金倾斜力度,资金支持项目较多,单个项目资金投入较低。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财政部门督促县区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设置绩效指标时应遵循细化量化、相应匹配、指向明确、合理可行、完整清晰、可衡量等原则,确保指标能够体现项目核心内容、指标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让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在陕西发挥更好的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与其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衔接使用,努力形成政策资金合力,推进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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