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部下达陕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8390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9〕61号),2019年我省研究制定了《陕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办法》(陕财办预〔2019〕72号),明确了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以及绩效管理的相关内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作为财力性补助,将重点用于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的建设改造以及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事业。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并重点向对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倾斜,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不得为其他专项资金进行配套。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财政部门要明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实施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和专项检查。市级财政部门要指导、督促、监管所属县做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二)资金分配情况。2022年财政部下达我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共计83907万元,其中:2021年底提前下达68500万元,执行中下达15407万元。参照财政部做法,我省主要选取人口、面积等因素,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直接下达至县区,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上报备案。
2022年,全省共有62个县区享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助,涉及全部地级市,其中陕北大部分县区、陕南过半县区均在补助范围。62个县区中,共有34个贫困县、9个深度贫困县,为帮助原贫困县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我省对革命老区中的原贫困县和原深度贫困县每县给予定额补助。2003年,省民政厅划定我省49个县区为革命老区县,此后根据县区申请,补划部分县区、部分镇为革命老区,考虑到第一批49个县区革命贡献大,对这部分重点老区县以及之后年度纳入的13个县区给予不同的定额补助。扣除特殊因素分配后的资金部分,按照人口、土地面积两个因素进行测算。此外,为了加大对困难县区的资金倾斜力度,通过财政困难系数对测算的补助额。
二、政策实施效果
2019-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6.76亿元、7.19亿元、7.61亿元和8.39亿元,补助数额逐年增加。省财政按照财政部要求,选取客观因素测算分配,全部下达相关县区,为促进革命老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县主要绩效管理及政策实施效果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度,健全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省市财政下达资金时,要求各县区在收到资金30日内,结合各自项目特点,认真申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确定本地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和具体项目。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所辖县区上报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并按程序报省财政厅备案。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2022年,全省63个革命老区县累计实施102个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乡村道路建设、革命遗址保护等。预算执行中,省级财政部门定期督促各市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在执行过程中,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适时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对绩效执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或调整预算安排,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三是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各市组织相关县(市、区)认真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总结上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并及时报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需求大,但规模偏小。在革命年代,陕西老区人民为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直至今日,延安、照金、川陕根据地等众多革命旧址作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依然在全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普遍面临收支紧平衡状态,其中:陕南地区曾为集中连片特困区,同时也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中线水源地,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受限,环保刚性约束压力大,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有待提升;陕北地区经济发展主要以能源资源为支柱,财政收入受能源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但从近年来中央分配我省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占全国补助总额的比重看,我省获得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有所下降。2019-2022年,我省平均每个革命老区县获得的补助数额分别为1090万元、1160万元、1227万元、1353万元,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革命旧址的修缮维护和老区人民的民生改善,资金需求量很大。
(二)部分项目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项目申报内容不够完整。通过审核市县报送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对革命老区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指标设置不够规范明确,如部分县区项目未设置成本指标、时效指标等,项目指标细化程度一般;项目申报内容不够完整,如部分项目的申报书中缺乏对项目整体进展情况的计划,缺少对政策实施效果的预判。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财政部门督促县区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设置绩效指标时应遵循细化量化、相应匹配、指向明确、合理可行、完整清晰、可衡量等原则,确保指标能够体现项目核心内容、指标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让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在陕西发挥更好的资金使用效益。
陕西省财政厅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