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结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财政厅起草了《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5月25日-6月10日进行了公示及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同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行政管理对象(采购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市级财政部门及专家的意见。共征求到35条意见,其中14条意见已采纳,其余21条意见因突破相关法律规定或不符合实践情况等,经沟通解释,已达成一致。
陕西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