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关于《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公告情况的说明

[ 名 称 ] 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关于《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公告情况的说明
[ 索 引 号 ]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14:26:35

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关于《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公告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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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五部委令第107号联合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履行牵头主责,要求各省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用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决策部署,加快救助基金在我省落地实施,切实发挥救助基金扶危救急、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积极作用。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厅牵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出台我省实施细则,统筹推进我省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根据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22815-822日进行了公示及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我厅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征集意见完成后,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陕财办〔202232号)。

特此说明。

陕西省财政厅               

 20221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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