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办法》(财税〔2024〕28号)授权规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水利厅联合起草了《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市级财政部门,相关行业代表企业意见。共收到各方面意见68条,我们逐条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采纳17条,没有采纳的51条,主要是与国家政策相悖或者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我们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做了解释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