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我省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25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0.08亿元、专项债券940亿元(用于项目建设738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68亿元、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34亿元)、外债限额8.92亿元。除去当年外债限额,全年可分配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250.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0.08亿元,专项债券940亿元。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679.17亿元(一般债券169.17亿元、专项债券510亿元)和外债限额2.83亿元已编入年初预算,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570.91亿元(一般债券140.91亿元、专项债券430亿元),外债限额6.09亿元,提出以下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
一、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安排方案
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570.91亿元,分配省级52.5亿元、市县518.41亿元。
(一)省级新增债券额度安排。
安排省级新增债券52.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其中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0亿元、农林水8亿元、医疗卫生4.5亿元。
(二)市县新增债券额度安排。
安排市县新增债券518.41亿元中,一般债券140.91亿元,按各市县财力、人口、债务风险等因素测算分配,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377.5亿元,其中:325.5亿元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34亿元用于解决拖欠账款、18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
此外,第二批外债限额6.09亿元全部转贷市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二、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以上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147亿元(安排市县的一般债券140.91亿元和外债6.0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47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转贷市县的一般债券140.91亿元和外债6.09亿元,在省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202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430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430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52.5亿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列支40亿元、“农林水支出”科目中列支8亿元、“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4.5亿元。转贷市县的377.5亿元专项债券,在省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三、加强政府债券管理
为落实好本次预算调整方案,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作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围绕国务院专项债券新要求,紧盯土地储备等新领域,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各级滚动开展债券项目谋划与申报,切实加强高质量项目储备。二是科学安排债券资金。引导各地根据债务期限、利率、性质等,合理使用政府债券,优化债务结构,缓解债务风险。三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债券期限,平滑偿债高峰,坚持成熟一批、发行一批。加快债券资金支出,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将专项债券项目纳入穿透式监测范围进行监测。加强项目收入归集,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管理机制,夯实偿债资金来源,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附件:1.202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202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3.2025年省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4.202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5.2025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安排表
6.2025年省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情况表
7.2025年中央转贷我省外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