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

[ 名 称 ] 陕西省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62XD/2024-00160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17:52:36

陕西省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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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达我省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4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8.53亿元、专项债券854亿元(用于项目建设353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501亿元)、外债限额18.47亿元。除去当年外债限额,加上2023年未提款的外债限额按政策可结转到今年纳入一般债券额度统一分配的12.81亿元,全年可分配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135.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1.34亿元,专项债券854亿元。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660.81亿元(一般债券184.81亿元、专项债券476亿元),已编入年初预算,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474.53亿元(一般债券96.53亿元,专项债券378亿元),外债限额18.47亿元。具体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安排方案

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474.53亿元,分配省级51.43亿元、市县423.1亿元。

(一)省级新增债券额度安排。

安排省级新增债券51.43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其中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7.9亿元、社会事业建设7.1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6.43亿元。

(二)市县新增债券额度安排。

安排市县新增债券423.1亿元中,一般债券96.5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326.5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

此外,财政部今年下达我省外债限额18.47亿元,全部转贷市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二、第一批专项债券调整安排

第一批下达市县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426亿元中的158亿元,调整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调整后,2024年第一批专项债券47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318亿元(其中省级50亿元、转贷市县268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58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三、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以上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115亿元(安排市县的一般债券96.53亿元和外债18.4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15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转贷市县的一般债券96.53亿元和外债18.47亿元,在省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202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37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78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51.43亿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列支27.9亿元、“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23.53亿元。转贷市县的326.57亿元专项债券,在省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四、加强政府债券管理

为落实好本次预算调整方案,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作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各级滚动开展债券项目谋划与申报,储备高质量项目,确保债券资金高效使用。二是科学安排债券资金。引导各地根据债券结构、期限、利率、性质等,合理使用专项债券,优化债券结构,缓解债务风险。三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科学确定债券期限,平滑偿债高峰,坚持成熟一批、发行一批。加快债券资金支出,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将专项债券项目纳入穿透式监测范围进行监测。加强项目收入归集,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管理机制,夯实偿债资金来源,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附件:1.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2.202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3.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4.202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5.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安排表

      6.2024年省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情况表

      7.2024年中央转贷我省外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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