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下达我省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及使用要求
财政部利用我省2019年以来形成的专项债务限额空间,下达我省2022年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90亿元,用于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今年前两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共计764亿元,已编入年初预算和2022年5月的预算调整方案发行使用。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90亿元,拟全部发行使用。
财政部要求,本次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要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严格按照新的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中,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11个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
二、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190亿元,建议分配省级20亿元、市县170亿元。
(一)省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安排省级新增专项债券20亿元,用于西安外环南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二)市县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安排市县新增专项债券170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额度分配与各地今年第四季度可实施项目情况相匹配,推动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三、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建议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基础上,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190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90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0亿元,列“交通运输支出”科目。转贷市县的170亿元专项债券,列省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四、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资金
为落实好本次预算调整方案,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扩大有效投资和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将严格按照政府债务管理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安排。严格按照新的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开展常态化项目储备,按程序规范选择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和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已履行各项法定审批程序、年内能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的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发行。二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坚持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确保10月底前发行完毕。及时拨付债券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三是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监管。依托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加强对专项债券使用的监测管理,督促市县全面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确保法定债券不出风险。
附件:1.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3.陕西省2022年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方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