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
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20年7月28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丁云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0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2020年中央下达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及使用要求
财政部下达我省2020年政府债务新增限额1089亿元,除去外债限额11.17亿元和预分配的化解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6亿元后,今年我省可安排新增政府债券1031.8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3.83亿元、专项债券668亿元。今年第一批新增债券4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5亿元、专项债券243亿元,纳入年初预算,报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已发行使用。第二批新增债券573.8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8.83亿元、专项债券425亿元,以及外债11.17亿元(其中外国政府借款1.78亿元、国际组织借款9.39亿元),安排使用方案提交本次会议审查。
中央要求,今年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一般债券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专项债券坚持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优先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交通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收费公路等)、农林水、国家重大战略、生态环保、社会事业(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城乡冷链、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能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
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议全省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国家重大战略、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能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
二、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今年全省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573.83亿元,建议分配省级97亿元,市县476.83亿元。
(一)省级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安排省级第二批新增债券97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结合项目评审情况,用于交通运输建设88.7亿元,高校项目建设6.3亿元,水利建设2亿元。
(二)市县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安排市县新增债券476.83亿元中,一般债券148.83亿元,按各市县财力、人口、区划面积、项目需求、债务风险等因素测算分配,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328亿元,以因素法测算为基础,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全部用于交通、农林水、能源、教育、生态环保、城乡冷链、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
另外,财政部今年下达我省外债限额11.17亿元,省级使用488万元,其余全部转贷市县使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财政部预分配我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6亿元,将根据中央要求和我省中小银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三、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建议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160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60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88万元,列“农林水支出”科目;转贷市县的一般债券148.83亿元和外债11.12亿元(其中外国政府借款1.78亿元、国际组织借款9.34亿元),在省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2020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42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425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97亿元,在“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列支68.7亿元,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28.3亿元。转贷市县的328亿元专项债券,在省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四、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作用
为保证我省政府债券顺利发行,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支持“六稳”“六保”工作的积极作用,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债券项目储备、审核,确保债券项目质量。二是合理确定发行计划,使债券发行的批次、规模与项目建设需求相匹配,尽快完成发行。三是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惠民生、补短板的作用。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统筹安排财力,做好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
以上说明连同《2020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附件1:陕西省2020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方案表
附件2:2020年陕西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