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名 称 ] 陕西省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62XD/2020-00015 [ 发文日期 ] 2020-02-09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0-02-09 16:04:55

陕西省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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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15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19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12月份财政收支报表统计,201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2287.7亿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96.2%,增长2%。受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的影响,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377.7亿元,短收90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1846亿元,增长4%,其中:增值税783亿元,增长0.8%,主要是全面落实中央降低增值税率政策;企业所得税250.5亿元,增长9.7%;个人所得税74.4亿元,下降27.4%,主要是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资源税230.4亿元,增长27.1%,主要是榆林煤炭资源税率提高带来增收;城市维护建设税112.4亿元,下降4.8%,主要是按50%幅度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65.8亿元,增长10.5%;土地增值税80.5亿元,下降8.3%,主要是西安市2018年清收以前年度欠缴的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45亿元,增长31.8%,主要是榆林市一次性查补清缴耕地占用税较多;契税97.3亿元,增长7.3%;环保税4.8亿元,增长44.9%,主要是环保税从2018年起征收,基数较小。

非税收入441.8亿元,下降5.8%,其中:专项收入167.8亿元,下降4.6%,主要是按50%幅度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行政事业性收费78.1亿元,下降0.01%;罚没收入47.2亿元,增长9.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12亿元,下降16.3%,主要是2018年矿业权出让收益集中缴纳较多;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6.8亿元,增长13.1%,主要是廉租房租售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较多。

2019年年初代编的全省财政支出预算为4505.1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727.7亿元、发行第二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10.6亿元、上年结转286.7亿元以及调入资金342亿元,全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5972.1亿元。2019年全省财政支出572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8%,增长7.9%。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951.1亿元,增长9.1%;科学技术71.8亿元,下降17.6%,主要是2018年企业科技创新一次性支出较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24.1亿元,下降1.6%,主要是2018年安排博物馆改扩建资金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857.9亿元,增长8.1%;卫生健康468.7亿元,增长2.9%,主要是医疗卫生领域事权改革,部分支出责任上划中央,地方支出相应减少;节能环保247.1亿元,增长40.4%,主要是各级加大环保投入;城乡社区639.7亿元,增长18.9%,主要是县区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增加较多;农林水683亿元,增长9%,其中扶贫270.1亿元,增长28.2%;交通运输279亿元,增长1%;资源勘探信息88.4亿元,下降2.2%,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管支出从资源勘探信息科目调至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科目;商业服务业41.9亿元,下降16.5%,主要是旅游相关支出从商业服务业科目调至文化旅游与体育传媒科目;自然资源海洋气象57.3亿元,下降3.8%,主要是自然灾害防治、地震等支出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科目调至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科目;住房保障165.6亿元,下降14.6%,主要是棚户区改造任务减少,支出相应下降。

2019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30.9亿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94.9%,增长1.5%,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665.1亿元,短收34.2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各项税收506.4亿元,增长3.9%,其中:增值税242亿元,增长2.2%;企业所得税123.8亿元,增长9.3%;个人所得税37亿元,下降27.2%;资源税68.4亿元,增长28.6%;城市维护建设税0.78亿元,下降67.6%;房产税19.6亿元,增长10.6%;环境保护税1.4亿元,增长48.2%。非税收入124.5亿元,下降7.3%,其中:专项收入47亿元,下降9.1%;行政事业性收费17.1亿元,下降5.7%;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3.3亿元,下降11.6%。

2019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912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727.7亿元、上年结转89.8亿元以及调入资金2.1亿元,减去省对市县转移支付804亿元,全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927.6亿元。2019年省级财政支出85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下降3.9%,主要是省级短收、部分支出上划中央和下划市县等。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151.2亿元,增长2.1%;科学技术13亿元,增长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0.8亿元,增长4.8%;社会保障和就业252亿元,增长19.8%,主要是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增加较多;卫生健康17.3亿元,下降0.3%;节能环保11.5亿元,增长71.4%,主要是新增安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农林水70.6亿元,增长0.1%,其中扶贫专项36亿元(28.9亿元列市县支出),增长20%;交通运输95.4亿元,下降40.3%,主要是部分支出改列市县;资源勘探信息25.5亿元,增长92.5%,主要是2019年新增安排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补助资金共计2640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907.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72.2亿元。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债务限额4147.8亿元,我省发行政府一般债券718.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49.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68.8亿元。截至12月底,全省一般债务余额3680.1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限额,债务风险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859.6亿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98%,增长27%,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1898.1亿元,短收38.5亿元,主要是西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4亿元,增长5.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5.4亿元,增长50.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27.8亿元,增长34%;彩票公益金收入20.9亿元,下降11.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8.8亿元,下降6.7%;车辆通行费收入212.5亿元,增长10.4%。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967.9亿元,增长26.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428亿元,增长30.3%;交通运输支出354.6亿元,增长12.8%;债务付息支出85.4亿元,增长26.7%。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8.7亿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02.3%,增长7.5%,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62.8亿元,超收5.9亿元,主要是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较多。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7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212.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90.5亿元,增长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节能环保支出2.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9.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49.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亿元,其他支出13.1亿元。

2019年,中央安排我省政府性基金补助29.3亿元。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专项债务限额3080.3亿元,我省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85.1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45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32.1亿元。截至12月底,全省专项债务余额2852.4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8亿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576.8%,增长352.4%,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2.2亿元,超收105.8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产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延安部分石油开发费改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5.8亿元,下降24%,主要是各级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以及中央解决国企“三供一业”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补助减少。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5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9亿元,其他支出14.1亿元。

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8亿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391.2%,增长333.7%,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7.1亿元,超收20.7亿元,主要是执行中省属国有企业上缴了一次性特别收益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4亿元,下降83.1%,主要是省属国有企业一次性特别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解决国企“三供一业”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补助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6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6亿元。

(四)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71.7亿元,比上年增长5%,加上上年结余1595.7亿元,收入总计3667.4亿元。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支出1920.1亿元,增长11.6%,加上年末滚存结余1747.3亿元,支出总计3667.4亿元。

全省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央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常委会报告。

(五)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税改革情况

1.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策效应不断显现。全省各级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降低增值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对中央授权地方的政策,按照“能减就减、顶格减免”的原则,制定我省配套措施,按50%幅度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将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0.6‰降至0.5‰。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19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608亿元,其中新增减税467亿元、降费6亿元、降低社保费135亿元。以上减税降费中,地方财政减收249亿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减税规模最大,民营企业受益最多,企业普遍反映政策力度超出预期,获得感比较强,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2.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为应对减税降费对各级财政平衡造成的压力,我省出台了政府过“紧日子”10条措施,省级五大班子带头压缩公用经费8%,公检法机关压缩5%,其他单位压缩6%。全省共压缩一般性支出18亿元,其中:省级压缩2亿元、市县压缩16亿元。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及沉淀资金148.3亿元,调整用于重大民生支出。县区把“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不留财力缺口。市级财政建立了对县级“三保”支出的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控机制。省财政分配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165亿元,增长15.4%,弥补了市县减税降费造成的财力缺口,“三保”支出足额兑付,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3.多措并举稳增长,支持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一是加大政府投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稳投资各项政策,中省安排政府投资类专项资金561.9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社会投资,促进稳增长。二是支持高质量发展。落实支持实体经济、金融创新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等财税政策,出台财政支持“三个经济”、汽车产业、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发展等财税政策。省级安排专项资金11.3亿元,支持中欧班列、国际客运航线和航空货运等。安排资金4.7亿元,支持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和“走出去”。省级设立40亿元的汽车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下达12.5亿元,支持整车、关键零部件及甲醇出租车等产业发展。省级设立10亿元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安排资金6.2亿元,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集成式协同攻关、特色产业创新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设立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首期规模25.2亿元,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省财政下达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激励资金15.6亿元,对经济发展好的县区进行奖励。省级安排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专项资金20亿元,通过竞争性评审,选择20个县进行试点,每县补助1亿元,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县城建设、生产性服务平台等。省级下达资金5.05亿元,支持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出台《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全面评估运作绩效,取消低效基金。设立的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0亿元,积极对接国家相关基金在陕落地子基金。向陕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开源证券增资8.84亿元。大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对省再担保公司增资6亿元,发挥体系龙头作用;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我省体系内担保机构注册资本257亿元,较2017年体系构建前增加132亿元,增幅达到105.6%。制定PPP项目入库审核管理办法,规范流程,提升了项目入库质量。2019年,全省新入库项目59个,总投资771亿元。

4.“堵后门”“开前门”,政府债券补短板作用有效发挥。“堵后门”方面,全面落实中省政府债务管理各项政策,实行政府举债融资52条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倒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对一些开发区违法违规举债进行了问责,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将年度化解隐性债务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完成了年度化解任务。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动态监控,通报各级政府债务风险等级,对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市县,进行约谈,债务风险等级进一步降低。“开前门”方面,管好用好政府债券。经积极争取,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新增政府债券802.6亿元,增长35.9%,8月底前全部发行,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我省新增一般政府债券349.6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等项目;新增专项债券453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162亿元、收费公路144.5亿元、土地储备81.6亿元、公立高校6亿元、公立医院21.4亿元、全运会场馆建设20亿元、轨道交通10亿元、水利建设7.5亿元等补短板项目,有效弥补了各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缺口,在稳投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2019年,全省发行再融资债券600.9亿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降低了各级政府当期偿债压力。

5.聚焦资金投入和监管,支持脱贫攻坚深入推进。一是继续加大投入。2019年,各级财政共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9亿元,增长14.4%。其中:中央60.2亿元,增长10.8%;省级36亿元,增长20%;市县51.7亿元,增长14.9%。同时,中省加大对11个深度贫困县倾斜力度,下达专项扶贫资金22.2亿元,增长39.3%。二是规范涉农资金整合。进一步明确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对纳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省级下放审批权限,切块下达,贫困县按照“按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进行实质性整合,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2019年,全省56个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203亿元,其中,11个深度贫困县整合52.2亿元。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认真开展中央专项巡视、国家成效考核和巡查反馈等问题的整改。推行限时办结、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97.1%,高于中央不低于92%的要求。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将中央42项、省级30项涉贫资金纳入监管,实现扶贫资金监管的全覆盖。四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全省财政农林水支出683亿元,增长9%,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业务扩大到全省82个县区,累计担保22.9亿元,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6.支持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中省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1亿元,增长57.9%。抢抓汾渭平原纳入国家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政策机遇,我省关中地区“五市一区”全部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2019-2021年中央补助48亿元。完善省级铁腕治霾奖补办法,建立散煤治理“建设+运行”的“双补贴”机制,新增投入6.9亿元,用于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榆林、铜川纳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省级安排5.6亿元,支持渭河、汉丹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省级安排1.89亿元,支持重金属污染土壤防治。打好青山保卫战。下达中省林业专项资金46.5亿元,用于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省财政新增安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秦岭地区矿权退出、环境修复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省级整合资金7.5亿元,支持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度。

7.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就业方面,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8.1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加快培养各类技能人才,支持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教育方面,启动全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省级筹措资金31亿元,重点支持消除城区“大班额”、提升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农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安排中省资金43亿元,支持高校“四个一流”建设。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省级筹措资金3.4亿元,实现了贫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惠及乡村教师8.5万人。社会保障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五连涨”,月平均达到2853元。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下达中省补助资金57.8亿元,惠及近50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70元,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69元。城镇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608元/人月,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310元/人年。设立省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出台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断保接续等解困政策,提高部分优抚对象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向特困群体发放6个月价格临时补贴8.6亿元,缓解猪肉等食品价格过快上涨带来的压力。文化体育方面,省财政补助6亿元,支持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安排资金3亿元,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下达资金3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戏曲进乡村、社区,全省1900多家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统筹中省资金5.6亿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第十四届全运会筹备。住房保障方面,通过竞争性分配,下达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3.4亿元,惠及全省458个小区近11万户居民。

8.突出预算绩效管理,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办法,在预算下达环节增加绩效目标审核,加快建立健全预算安排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执行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对6项省级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0亿元;对省政府重大项目和新增专项资金评审实现了全覆盖,审减率达到32%。制定省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审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公共服务领域事权改革调研,研究起草教育、科技、交通等领域省以下事权改革方案,出台了省以下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省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编制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首次亮明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9140.4亿元。推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认真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省人大对省级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预算执行实现了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加快陕西财政云建设,核心系统于2020年1月1日在全省财政系统推广应用,从全局和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财政系统“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

2019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随着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加上减税降费,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一些县区“三保”支出与化解隐性债务、偿还中小企业欠款叠加,收支矛盾比较尖锐;预算绩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广度和深度不足;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高风险县区仍需重点关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进西部大开发、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为我省经济发展带来良好的外部环境。我省经济增长的基本盘稳定扎实,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加,新旧动能转换成效已经显现,特别是我省煤炭等能源产能有望释放,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较好的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2020年全省财政收支形势非常严峻。世界经济仍然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我国外部输入性风险增多。国内需求疲软,投资后劲不足,传统消费进入瓶颈期,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难度较大,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我省经济结构性问题突出,能源和房地产比重大,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财政看,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动力减弱,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持续释放,价格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减小,特别是减税降费翘尾、提高资源税率增收因素不存在、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和处置资产的增收潜力下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同时,各个领域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三保”、三大攻坚战特别是化解隐性债务、稳增长、十四运筹办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对支出的需求很大,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相当尖锐,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

(二)2020年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管好用好政府债券,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以收定支”的原则,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公用经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保障“三大攻坚战”、“六稳”、稳增长等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资金需要,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全省GDP增长目标、减税降费等因素,202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2356.4亿元。

2020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6.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086.1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8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264.7亿元,全省收入预算总计5112亿元。

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6.2亿元,比上年年初支出预算增长12.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5.8亿元,全省支出预算总计5112亿元。

(四)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649.9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522.2亿元,增长3.1%,其中:增值税249.3亿元,增长3%;企业所得税127.6亿元,增长3%;个人所得税38.1亿元,增长3%;资源税71.1亿元,增长4%。非税收入127.6亿元,增长2.5%。其中:专项收入47.7亿元,增长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7.2亿元,增长0.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6亿元,增长5.1%;其他收入2.7亿元,减少10.3%。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9.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086.1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6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6.1亿元,省级收入预算总计3060.5亿元。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2亿元,较上年年初支出预算增长3.5%,加上省对市县补助2015.5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49.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87.9亿元),转贷市县新增一般债券支出6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5.8亿元,支出总计3060.5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180.1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49.8亿元,补助市县30.3亿元。主要用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待遇,落实全覆盖的生均经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推进高校“四个一流”建设等。

科学技术支出13.7亿元,全部为省级支出。主要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基础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企业培育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2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8亿元,补助市县4.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持西安碑林博物馆等建设,实施重点文物、革命旧址等保护利用工程;支持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和艺术精品创作;扶持骨干文化旅游企业,培育新型文化旅游业态;支持十四运场馆建设和筹备工作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2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41.2亿元,补助市县3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创业,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社保对象待遇等。

卫生健康支出49.1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0.5亿元,补助市县38.6亿元。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落实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补偿等。

节能环保支出44.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7.5亿元,补助市县37.4亿元。主要用于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秦岭生态保护等。

农林水支出163.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64.3亿元,补助市县99.6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3+X”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工程,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绿色发展,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渭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大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湿地保护为重点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154.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22.1亿元,补助市县32.7亿元。主要用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高速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2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5.7亿元,补助市县2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奖励。

住房保障支出11.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6亿元,补助市县5.8亿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奖励、政府购买服务公租房运营试点县区奖补。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2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4.7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8.4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4.6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4.7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32亿元,企业补助116.2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37.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5亿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05.3亿元,债务利息支出32.6亿元,预备费13亿元,其他支出65.9亿元。

2020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2.1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4亿元,下降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亿元,下降9.5%;公务接待费0.5亿元,下降8.6%。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53.6亿元,下降21.8%,主要是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收入预期减少。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43亿元和中央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4.8亿元、调入资金10.4亿元,收入总计1731.8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23.1亿元,下降22.6%,加上调出资金154.3亿元,还本支出54.4亿元,支出总计1731.8亿元。

2020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27.8亿元,下降15.2%。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4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4.8亿元和调入资金10.4亿元,收入总计506亿元。

2020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亿元,加上转贷市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203亿元,支出总计为506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亿元,全部补助市县,用于水库移民扶持等;城乡社区支出10.5亿元,用于全省监狱布局调整和建设;农林水支出2.9亿元,主要用于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197.1亿元,其中省级189.5亿元,补助市县7.6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民航发展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亿元,全部为省级支出,用于农村电网改造还贷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0.4亿元,下降37.2%,主要是2019年国有产权出让、国有企业上缴特别收益等收入增加较多。加上上年结转5.3亿元,收入总计85.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9.1亿元,增长12.8%,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56.7亿元,支出总计85.7亿元。

202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5亿元,下降69.4%,主要是2019年执行中省属国有企业上缴一次性特别收益。加上上年结转5.3亿元,收入总计13.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1.2亿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8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3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0.9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2.6亿元,支出总计13.8亿元。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476.1亿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1747.3亿元,收入总计4223.4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260.2亿元,加上年末滚存结余1963.2亿元,支出总计4223.4亿元。

三、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

(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做好监测和研判,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跟进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出口增长等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做好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知晓度,帮助用足用好政策。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肃查处政策不落实、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管好用好新增政府债券。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加快发行使用。新增一般债券重点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扩大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推进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将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范围扩大到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城市停车场、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加快建立项目储备,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收益平衡方案的评审,成熟一批、发行一批,带动社会资本,促进稳投资、补短板。

(二)全力支持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强度,用足用活PPP政策,撬动社会资本,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重大项目短板。支持西安“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建设,推动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贸结合,促进外商投资和保护,支持“稳外贸”,促进“三个经济”发展。用好省级汽车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我省汽车产业链。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集中开展科研攻关。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促进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下放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理顺科研成果使用权、经营权和所有权关系。继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通过注资、参与增发等方式做大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本规模。用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加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省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县区工业园区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

(三)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继续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剩余18.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政策、资金向深度贫困县倾斜。落实涉农资金整合、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继续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农村“厕所革命”为重点,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积极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二是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支持关中地区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散煤治理、老旧柴油车淘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做好重点流域劣V类水质改善和农村水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推进垃圾分类和固体废物整治。落实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秦岭矿权退出、矿山修复和生态保护。抢抓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积极争取黄河流域陕西段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加紧研究出台我省财税政策。三是继续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夯实市县责任,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实现对所有隐性债务监测全覆盖,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禁搞虚假化债将风险“甩锅”。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稳就业放在首要位置,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加强援企稳岗,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在岗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继续实施全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基本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因地制宜推进中小学厕所改造,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四个一流”建设。支持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中央调剂制度,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支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健全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进乡村、社区演出,推进文体设施共建共享。支持第十四届全运会场馆建设和筹办工作。

四、做好2020年财税管理和改革工作

(一)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高度关注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减收下的财政收支平衡问题。财政收入征管,要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继续巩固收入质量。坚决贯彻中省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确保“三保”、中省重大政策贯彻落实的资金需要,确保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压减15%,专项业务经费压减18%,大幅压缩非刚性、非重点专项资金。夯实“三保”责任。县级要统筹各项资金,坚持“三保”尤其是“保工资”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在“三保”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预算安排不留缺口。市级负责所辖县区“三保”预算安排审查和监管。省级将继续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向困难县区补助力度,兜实兜牢“三保”底线。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承接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改革,加快推进省以下教育、科技、交通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研究省以下收入划分体制调整总体方案。调整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人员配备,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建立普遍适用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做好重点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落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设立专项资金,实行目录管理,强化预算和绩效双重约束,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实行预算安排、执行与绩效挂钩,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新分配方式,将部分按人头补助市县的专项资金转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杜绝资金“跑冒滴漏”。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大检查通报力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按要求公开到位。

(四)继续推进陕西财政云建设。完善财政云业务应用系统,全程跟踪推广上线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覆盖,实现财政管理远程可视、动态监控、数据资源内生集成、开放共享的目标。大力推进大数据运用,提升财政管理决策能力水平。

(五)配合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国有资产和企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省人大监督,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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