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在陕西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苏新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
最近,财政部下达我省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541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5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61.6亿元。这个限额由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和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组成,2015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064.8亿元,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49亿元。2015年底我省政府债务余额4950亿元,加上今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我省2016年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中央下达限额。2015年我省综合债务率为78.6%,未超过100%的风险警戒线。
2016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5413.8亿元,请省人大常委会予以审查批准。
二、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及使用方向。
财政部下达我省2016年政府债务新增限额349亿元,除去外债限额8亿元外,我省今年可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4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02亿元,专项债券39亿元。财政部要求,今年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要优先用于支持扶贫、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一带一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议全省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棚户区改造、陕南陕北移民搬迁、普通公路以及其他重大公益性项目等方面。
(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全省今年新增政府债券341亿元,建议分配省级140亿元,市县201亿元。
1.省级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分配省级新增债券14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5亿元,专项债券5亿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级配套资金23.5亿元。除中央补助资金外,今年省级需安排棚户区改造补助、租赁补贴、公租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23.5亿元,建议继续用债券资金安排。
(2)陕南移民搬迁省级补助资金11亿元。今年陕南移民搬迁任务量为6万户,省级需安排补助资金及整合资金缺口11亿元,建议继续用债券资金安排。
(3)陕北白于山区移民搬迁省级补助资金4亿元。按照《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省财政每年需安排白于山区移民搬迁补助资金4亿元,建议今年继续用债券资金安排。
(4)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近年来,省财政每年安排交通专项资金15亿元,用于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等交通发展项目,建议今年继续用债券资金安排。
(5)省级基建资金5.5亿元。2016年安排省级基建资金27亿元,除年初预算安排21.5亿元外,建议用债券资金安排5.5亿元。
(6)支持延大附属医院建设资金5亿元。延大附院现有债务6.8亿元,建议安排延大附院债券资金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债券到期后,由延大附院偿还。
(7)支持供给侧改革资金25亿元。今年预算执行中落实中央供给侧改革、稳增长等政策需要一定的地方配套资金,建议用政府债券安排25亿元。
(8)到期政府债券还本资金46亿元。2016年省级到期债券本金46亿元,建议用新增政府债券安排偿还。
以上共计135亿元,全部为新增一般政府债券。
(9)安排新增专项债券5亿元,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到期后由交通厅通过车辆通行费偿还。
2.市县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意见。
分配市县新增债券20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7亿元,专项债券34亿元,按照各市区财力、贫困户数、债务风险、当年政府债券付息压力等因素测算分配。具体分配如下:西安市40.9亿元,铜川市5.8亿元,宝鸡市15.3亿元,咸阳市16.4亿元,渭南市17.9亿元,汉中市16.3亿元,安康市18.6亿元,商洛市15.5亿元,延安市23.2亿元,榆林市22.9亿元,杨凌示范区1.8亿元,西咸新区4.1亿元,韩城市2.3亿元(详见附表)。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中央要求,今年新增债券用于扶贫的33亿元,已按各地扶贫人口分配到各市区,包含在各市区以上新增债券额度中。
另外,财政部今年下达我省外债转贷限额8亿元,全部分配市县使用。
三、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建议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310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10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10亿元,分别在“住房保障支出”科目中列支34.5亿元,在“农林水支出”科目中列支4亿元,在“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列支15亿元,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科目中列支5亿元,在“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科目中列支46亿元,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30.5亿元;转贷市(区)一般债券167亿元和外债8亿元,在省级“转移性支出”科目中反映。
2016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3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9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5亿元,列“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科目;转贷市(区)3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在省级“转移性支出”科目中反映。
四、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和管理工作
为保证我省政府债券顺利发行,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全省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理;二是加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争取6月份发行新增政府债券,尽快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四是统筹安排财力,做好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全省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方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