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二○○三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四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04年2月3日在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刘维隆
一、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03年12月份预算执行报表统计,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52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比上年增长20.6%。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划中央“四税”(指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468000万元,共计3220617万元,增长18%。2003年全省财政支出4194252万元,比上年增长12.96%。
2003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26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比上年增长21.6%。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划中央“四税”447156万元,共计773480万元,增长14.9%。2003年省本级财政支出1762014万元,比上年增长13.1%。
2003年全省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两个确保”、“两个保证”、“低保”和再就业资金得到基本落实。连续4年实现了工资不发生新欠的目标;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按时发放;积极筹集再就业资金,全省13.77万人次享受到再就业补贴政策。
——增收节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及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均创近年新高,养老保险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都超额完成了任务。会议费、购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明显下降,行政管理费增长控制在较低水平。
——财政服务大局应对灾害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省共安排非典防治资金2.7亿元,保证了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主动制定和落实部分受非典影响较重行业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2亿元;安排各类救灾资金7.7亿多元,帮助灾区重建和减轻灾民负担。
——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争取国债转贷和补助资金28.6亿元,吸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赠款、优惠贷款35亿元。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77.1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5.7亿元。
——财政改革和调查研究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壮大财政实力等5个调研课题,初步确立了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建立了“两保两挂”和收入上台阶激励奖励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蔬菜、食用菌、水产品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在40个县进行了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再次减轻农民负担6000多万元;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由14个部门扩大为184个;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由2002年的6个扩大到24个;政府采购工作继续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深化。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得到加强。开展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基本建设经营性投资、技术改造、天然林保护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进行了省级专款清理工作,提出了整合优化和加强管理的意见。
二、2004年财政预算安排
根据2004年经济形势分析和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计划安排1834131万元,同口径比2003年预算执行报表统计数增长12%。全省财政支出安排32110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9%。2004年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47518万元,同口径比2003年预算执行统计数增长9%。2004年省本级财政支出预算8291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3%。
三、200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2004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尖锐。政策性减收因素明显增多,深化改革、保持稳定、加快发展对财政的保障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支出矛盾愈加突出。加之,历年来财政运行中积累的困难和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从根本上改善财政困难状况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狠抓增收支节、增效节约工作。严格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税费优惠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整支出结构,整合专项资金,激活现有财政专款和非税收入两个存量,足额落实“两个确保”、“两个保证”和城市“低保”资金,增加再就业经费。坚持一般性支出零增长,继续严格控制会议费、招待费、购置费和出国考察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二)支持经济发展,不断壮大财政实力。抓住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增加重大基建项目投入,增加技改资金投入,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三项费用投入,着力支持“一线两带”、“四大基地”和重点产业,大力扶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
(三)大力增加“三农”投入,财税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投入,增加农村税费改革配套资金投入,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增加农村劳务输出和青年农民培训投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试点。
(四)完善财政体制,深化财政改革。调整和完善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系。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编制综合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扩大省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预算管理范围。全面贯彻《政府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债务管理,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积极构建政府债务预警体系和科学的项目评审、决策机制。完善还债准备金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六)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深入贯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坚决打击做假账行为。坚持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牢记“两个务必”,狠抓人才建设、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