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

[ 名 称 ] 财政部印发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62XD/2026-00004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17:41:45

财政部印发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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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财政部出台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的一揽子政策,包括支持民间投资、促进居民消费2个方面6项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聚焦中小微民营企业,重点支持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牧副渔三大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按年化1.5个百分点给予最长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贷款额度上限5000万元、累计贴息最高150万元。实施期限暂定2026年1月1日至为2026年12月31日。

二、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聚焦为中小微民间投资贷款予以专项担保,撬动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活力,规模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将国担基金分险比例提高到不超过40%,代偿上限提高至5%;单户担保额度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并实施担保费用优惠,再担保费减半收取,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1%。

三、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

财政部安排风险分担资金,与中国人民银行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科创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协同,构建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共同为民营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提供增信,对投资人部分损失予以代偿。

四、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在原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贴息1.5个百分点、期限2年的基础上,将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和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支持范围。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支持领域,并优化贴息流程、提高财政资金预拨比例。

五、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在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贴息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1年的基础上,将实施期限由2025年底延长至2026年底,单户贷款贴息上限从1万元提高至10万元;新增数字、绿色、零售三类重点领域,新增西安银行作为经办机构。财政资金按“预拨+结算”方式及时拨付。

六、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在原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贴息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1年的基础上,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范围。取消消费领域限制和单笔贷款贴息上限。新增西安银行等14家金融监管评级3A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纳入经办机构。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紧抓春节消费关键契机,统筹衔接中央政策与我省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全力用足用好中央财政政策红利,推动各经办机构主动担当、积极展业,确保政策高效落地、快速见效、安全规范,最大程度惠及各类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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