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下调到3%,税负降低了40%,住房交易成本进一步减少。
“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施行后,继续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很好地保持了立法后的税制连贯性。同时,将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下调到3%,是落实增值税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税收法定和简化税制的立法精神。”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表示。
在增值税法施行前,我国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主要包括3%和5%两档,5%征收率主要是“营改增”时平移的原营业税政策,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适用5%征收率就是这种情况。增值税完成立法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税制,减少征收率档次。现在根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个人销售住房充分享受立法红利,税负有较为直观的下降,有望进一步激活存量住房市场的流动性,间接影响不动产行业的整体利润与价格水平,能够为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预期与消费需求注入活力。”施正文说。
“《公告》的发布是践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等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中国财科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增值税税率降至3%,减轻了住房交易负担,将有效提升个人买卖住房的积极性。同时,下调征收率政策与去年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税收政策一脉相承、形成协同效应,对于活跃二手房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