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以下简称“科创母基金”)已于2025年6月30日正式注册设立。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母基金运作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为什么要设立科创母基金?
陕西科教资源丰富,科技成果丰硕,为深入落实科技金融“五项机制”改革,推动科技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发展实际,整合我省创投资源,在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架构下,设立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
二、科创母基金如何管理运作?
答:科创母基金为聚焦早期科技创新投资的创业投资母基金,由省政府批准,省、市财政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及金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首期规模100亿元。秦创原科技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基金管理机构,负责母基金市场化运作管理。科创母基金主要通过设立子基金和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投向种子、天使、创投等前端子基金的额度不低于80%,其中:投向种子、天使类子基金的比例不低于30%。母基金对子基金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50%,最高不超过60%。母基金存续期20年。母基金管理费按实缴(直投项目为实际投资)金额的1%/年计提,80%为基础管理费,20%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三、科创母基金设立子基金有哪些核心要求?
答:科创母基金所设子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5年。子基金聚焦早期投资,投资早期项目的额度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70%,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子基金总认缴规模的20%,投资比例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子基金管理费按不超过2%/年收取,其中,种子类、天使类按不超过3%/年收取;子基金投资期管理费按实缴规模计提;退出期管理费按基金已投未退金额为基数计提,计提比例为投资期的一半;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子基金管理费50%为基础管理费,50%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四、科创母基金在解决不敢投、不想投等问题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科创母基金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投资氛围,其中,种子天使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70%、创投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50%、产业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30%,种子、天使类单个直投项目最高容亏100%。同时,科创母基金建立回购和奖励让利机制,进一步激发基金管理人积极性。
五、科创母基金如何进行风险管控?
答:科创母基金加强风险管控,明确子基金不得从事业务清单,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团队跟投等风险管控制度,同时,新设子基金应当委托具备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对基金进行托管,保障资金安全。建立风险准备金机制,科创母基金按年度汇总子基金退出的投资收益后,优先提取收益总额的5%作为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投资损失。
原文链接: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