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厅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我们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1〕2号),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确认三项办理事项以公告形式向公众告知,从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压缩办理时间、加强政策辅导三个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的工作举措,以进一步方便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
原文链接:关于优化提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