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 陕西省财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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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文日期 ] | ||
[ 发布机构 ]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4 16:20:00 |
陕西省财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陕西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密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财税改革和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工作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一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我厅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共1604条,主要包括发布主动公开文件30件,规范性文件6件,并更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发布市县动态786条,时政要闻252条,发布公告通知25条,产业政策、民生政策、财经数据、直达资金、减税降费、债券发行、国库管理等重点栏目发布122条。二是依托新媒体平台拓展公开渠道。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矩阵和政务公开要求,重点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两会”、加强“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直达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保障民生、疫情防控等多方面开展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及时解读财政政策,不断壮大主流思想。全年在厅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90余篇,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4期229条。三是持续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和绩效评价公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预决算公开落实落细。省财政厅将预决算公开工作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举措,完善陕西省预决算公开考核相关办法,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预决算公开“四统一”(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确保让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利用全面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省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真实性等方面进行检查。与此同时,将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排名靠后的省级部门和地区,按一定比例扣减业务经费或转移支付资金;对公开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部门和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健全问责长效机制,倒逼各部门、各地区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2021年省级政府预算和省级部门预算分别于2021年2月4日、3月5日集中公开(各省级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在各省级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2020年省级部门决算于2021年8月20日集中公开。在财政部发布的2019、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我省连续两年排名第二,被财政部通报表扬。强化绩效管理措施,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建设,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加大重点绩效评价。要求所有省级部门按照预决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预决算公开时,除涉密部门和涉密内容外,将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预决算报告同步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开展20项省级专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涵盖住房保障、人才发展等重大领域,涉及资金267.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8个,涉及资金185.37亿元,政府债券项目2个,涉及资金82.26亿元。推行评价单位内部评审、评价单位交叉互审和专家联评联审“三重评审”方式,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2021年7月,我厅首次将17个重点专项绩效评价报告以摘要形式随同决算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阅。目前已有12个重点专项绩效评价报告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四是优化政务服务功能。全面梳理、确认及增补我厅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共33项,梳理编辑上线“秦务员”APP政务服务事项15项。按照全省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工作任务,梳理编制了《陕西省财政厅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方案》,召开我厅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协调会,完成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编制、电子印章的申请、印模和电子证照的模板提供等工作任务。五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对群众关切和重点领域的相关政策及时进行解读,推出了“图说财政”的系列原创图解栏目,分别对预算收支、经济运行及“三保”工作进行了图解说明,为群众理解财政政策提供了简洁易懂的解读方案。
(二)依申请公开
我厅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批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41件,其中网上受理24件,信件17件,全部予以回复,回复率100%。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4件,均依法依规办理。2021年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发布各环节责任,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严格把关选择信息发布的合适途径和栏目,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二是优化网站页面设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规范及相关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了机构设置、办公室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转发内容下添加原文链接相关内容,不断优化新增网站功能模块,整合网站搜索平台,提升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加强对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按照要求围绕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10个方面突出问题,对我厅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清理注销了停止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定期对陕西省预决算公开平台上的错误链接及网站存在的固定表述错误进行自查,对相关问题立查立改,及时避免造成影响。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做好代表委员建议办理工作。2021年我厅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8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8件,政协提案74件,办结率100%,办理复函均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在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我厅“建言财政”全年共收到网民来信131件,对每件来信都予以回复,并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同时认真研究吸纳参考性意见建议,不断助力财政改革发展。三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安排专人先后参加了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务培训班、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3 | 45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1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48.2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0 | 1 | / | / | / | / | 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1 | / | / | / | / | 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 | / | / | / | /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 | / | / | / | /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 | / | / | / | / | 1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 | / | / | / | /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1 | / | / | / | / | / | 1 | ||
(七)总计 | 40 | 1 | / | / | / | / | 4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 | 1 | 1 | 4 | / | / | / | 1 | 1 | 2 | / | / | /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各方面有所突破,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仍有差距,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主动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强化专题专栏和重点领域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政策解读内容和质量,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32号)要求,公开陕西省财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我厅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陕西省财政厅
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