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省财政厅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助推财政改革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转登国家财政政策,深入解读财政政策,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地方新闻联播栏目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的财政新闻栏目以及市县动态栏目、微博、微信,对我省财政系统的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信息进行公开宣传。按月公开了全省财政收支情况。参加省政府举办的预算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全面介绍财政运行情况。省财政厅办理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全部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财政厅门户网向社会公开。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陕财办金〔2017〕82号),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分别就国家级PPP示范项目和省级PPP示范项目进行了核查,对PPP清库进行公开。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省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对核查存在的问题项目进行了公开公示,开展了示范项目的定期评估。2018年PPP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公开的有:一是对中省出台的PPP相关政策第一时间在专栏中发布或转载,需要公众知晓的征集咨询机构和专家等信息第一时间在专栏中予以公告。二是及时公开PPP项目的回报机制、运作方式、拟合作年限、投资金额、项目概况、实施机构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社会资本参与。三是按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项目采购信息。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放管服”改革工作方面,按照省职转办、省审改办的要求,开展了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监督检查事项 、处罚事项等做出了网上宣传。从服从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部署,充分细致准备,积极抓好落实,对214项我厅业务就行了网上梳理。积极建立了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与“信用中国”和“信用陕西”网站的链接,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厅内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对2018年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每月定期在省财政厅门户网上发布,并将月度企业经济运行快报汇审分析,编印成册,报送省上几大班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2月,在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中,公开了2017年末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2017年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18年6月,在2018年调整预算草案中,公开了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发行新增政府债券和举借外债计划情况。2018年8月,在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公开了2017年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及2017年政府债务举借、偿还等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分别在5月、6月、8月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披露当期债券基本信息、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陕西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和发行规则等相关数据。
(五)推进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为了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陕财办预〔2017〕9号)。2018年2月,除涉密部门外,省级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全部在省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开,公开内容细化到功能科目的项级科目,并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公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公务接待费进行公开,并在说明中公开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为了做好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库〔2017〕60号)。2017年8月,集中公开了省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六)推进新《会计法》修订后的会计业务公开。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陕会2018年21号),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扎实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按要求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的执业批复。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省财政厅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51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了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省财政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
2018年,虽然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主动公开形式单一、政策解读有待改进、基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仍需加强等问题。对此,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围绕贯彻《条例》,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丰富公开形式,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二是细化公开基本目录,增加公开时效性。三是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落实力度。针对部分基层政府部门公开意识不强,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等问题,加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