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字〔2016〕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陕西省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指导和推动省级部门和市县财政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财政信息的主渠道,2015年陕西省财政厅按照“简洁、高效、方便、快捷”的原则,着力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新闻、政策法规、财政数据、公告通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基层财政工作动态等。重点突出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依法理财等内容,全年浏览量320万人次。参加了省政府举办的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全面介绍了财政运行情况。陕西财政政务微博依托新浪、腾讯、新华网三大网络平台,2015年微博累计发布总量530条。基本实现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月度执行情况、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2015年,继续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向省人大报送了省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草案,接受人民代表监督和评议;二是在批复预算后,通过省政府网站和省财政厅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全省政府预算草案报告、政府预算报表(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织、指导、督促省级部门通过各自网站公开了2015年省级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加大预算法培训力度,对省级部门和市县明确提出预算公开的任务和要求;四是继续统计、督促市县按期完成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并组织对市县的检查;五是将预算公开工作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分别对市县和省级部门进行考核;六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公开制度建设。
省本级、11个市(区)、107个县区,已于2014年全面实现了政府预决算公开。2015年,政府预决算公开已经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省级121个单位全部及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其中“三公”经费按要求细化到具体的团组、人数、批次。全省11个市(区)本级、107个县区也按要求公开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省财政按时公开了2015年全省政府债券限额情况,包括置换政府债券1040亿元,新增政府债券220亿元。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陕西省财政厅2014年年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4〕143号),2015年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和专家抽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5〕94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5〕118号),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文本格式、时限及发布平台等进行了细化,确保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
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完成了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升级改造,完善了信息公开功能,按时按质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技术支撑。一是明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为陕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唯一指定发布网络媒体,并要求各市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技术改造和上线工作;二是实现了采购预算的公开;三是实现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和询价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的公开;四是实现了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开;五是实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采购信息、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验收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五是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的公开。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及省本级资产占有情况已通过陕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陕西省财政厅通过信函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通过省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平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均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了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陕西省财政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以陕西省财政厅为被申请人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发生以陕西省财政厅为被告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
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虽然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信息公开的力度、范围和创新等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今后,陕西省财政厅将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同时,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以带动陕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