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陕西省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官方微博为信息发布新渠道,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着力指导和推动省级部门和市县财政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陕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作为主渠道发布财政信息。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新闻、政策法规、财政数据、公告通知、政府采购、市县工作动态等。重点突出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基本实现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月度执行情况、按季公开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行政许可及时清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厅门户网站设立“陕西省财政厅行政许可事项”栏目,及时公布了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
——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由厅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公布的办法,凡经过厅务会议审定的规范性文件,属全文公开的,及时在厅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公开,共公开规范性文件14份。
——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各级政府预决算表格及提交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全面向社会公开。省级财政预决算按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口径主动公开工作已规范化,省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按月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到了功能科目的项级科目, “三公”经费决算细化到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审批的通知》,规范了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过程公正、透明,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可靠。
——涉农、民生政策汇总主动公开,重大政策出台及时解读。针对中省出台的涉农、民生政策和政策文件,开设专栏,汇总主动公开,开设了“陕西财政支农政策问答”和“陕西省财政民生政策汇编”。及时组织政策解读,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一年来发布、转载和链接解读文章8篇,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1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更加透明。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推行“阳光财政,服务三秦百姓”,建立了“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更加透明。
——“热点”问题及时互动交流。对与群众联系比较紧密的财政业务,如会计管理业务,设立了“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答复、整理网民在“陕西会计” 网站上的咨询投诉。
——政务微博做好财政宣传。陕西财政政务微博建立在新浪网、腾讯网、新华网三大网络平台上,2014年微博累计发布总量810条,保证了每日更新,更新形式包括文字、配图和短链接,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中央和我省最新出台的与企业、民生相关的财政政策、其他部门发布的与财政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网络舆论焦点以及会计类等服务性内容。我厅政务微博内容时效性强,能及时与其他政府部门进行互动,通过新浪微博影响力分析,每日博文曝光量最高可达到8000余次,例如中央和我省紧急拨付抗旱资金、我省提高医疗保障金、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等内容都受到网友关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陕西省财政厅通过信函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通过省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系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均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了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陕西省财政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以陕西省财政厅为被申请人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发生以陕西省财政厅为被告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对市县财政信息公开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等。
2015年,陕西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落实责任,注重反馈。要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财政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要比照财政部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继续加强对省以下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不断完善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动态掌握本省财政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加大对预算公开落实情况的奖惩力度。对落实预算公开工作到位的市、县财政部门以及省级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开预算信息的市、县财政部门和省级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