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 陕西省财政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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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文日期 ] | ||
[ 发布机构 ] | [ 发布日期 ] | 2013-01-22 17:45:00 |
陕西省财政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陕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12年,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财政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议事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省财政厅发文稿纸中专门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明确各类选项的界定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政务督查追踪制度。依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200余条,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财政新闻、政策法规、财政数据、通知公告、政府采购、地方财政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认真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和行政事业性费公示制度
1、全面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本级从2010年起就实现了财政预算决算向社会全面公开。在此基础上,我厅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12年全省市县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已实现了普遍公开。
2、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范围。经省政府同意,省级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从2011年的10家扩大到43家,除特殊部门外,省政府组成部门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并进一步细化了预算公开内容,按“项”级科目明细反映单位各项财政拨款支出。2011年实施部门预算公开的省商务厅等10家部门,2012年同步公开了相关决算信息。
11个市区本级开展了部门预算公开工作,4个市本级开展了部门决算公开试点工作。
3、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2012年,省级继续做好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12年9月25日,我厅张社年厅长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2011年陕西省财政决算报告时,一并汇报了2011年省本级“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财政决算报告后,我们于10月初及时通过财政信息网公开了决算信息和省本级“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此外,2012年3月和7月,43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先后公开了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 2011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并细化了公开内容和相关说明。
市一级也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已有4个市本级公开了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并按程序公开了201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据。
4、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
一是及时公布新设立和取消的收费项目。2012年,对于国家和省上政策规定新设立的收费项目、取消调整的收费项目以及各种收费减免优惠等政策,我厅在下发文件的同时,还在陕西财政网、陕西非税收入网上及时公布。
二是清理公布收费项目目录。每年年底前,我们都对国家和我省批准设立、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汇总,编制全省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利用《陕西日报》、陕西财政信息网、陕西非税收入网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12年的收费项目目录已经向社会公布。
三是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为规范教育机构收费行为,增加教育收费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知情权,我厅会同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出台了《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举报。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2012年,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教育收费、公路收费等问题,我厅会同省纠风、物价、教育、交通等部门,开展了收费专项整治,要求各学校、各公路收费站点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读又不易损坏的地方。凡发现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的,要暂停其收费资格。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持续推进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栏目内容分类设置,优化信息查询方式,为使用者查询财政厅公文类信息提供便利。2012年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日浏览量500人次。
2、新闻媒体。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加强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制度,明确加强财政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新闻发布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目标要求以及重点内容、主要措施等。2012年,陕西日报、中国财经报、华商报等媒体播发财政新闻80余篇次,开展了“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专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了专题新闻发布会,有效发挥了及时公开财政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视听的作用。
3、《财政简报》、《送阅件》等内部刊物。通过做好《财政简报》、《送阅件》等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在全省财政系统和省级预算单位公开各项财政规章制度、通知等政府信息。2012年编发《财政简报》35期,《送阅件》8期。
4、手机短信。为了进一步扩大民生政策宣传覆盖面,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合作,向陕西省3000多万手机用户发送民生政策短信20条,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送到市民和农户心里。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省财政厅建立了一套“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申请受理、要件审核、分发办理、追踪协调、信息提供和资料归档等6个步骤的规范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依申请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2012年,省财政厅通过信函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通过省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系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均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了认真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省财政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发生1件因对我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意见有异议,向法院起诉后又自动撤诉案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们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但从全省整体情况来看,预算公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预算公开的程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加强经费管理和推进政务公开的任务仍很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公开各项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预算编制、参与财政决策,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宣传作用,让政府预算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努力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省级各部门公开预决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拓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