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在政治引领、服务大局、权力监督、执纪问责和队伍建设上协同发力,有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实效性不断增强,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准政治定位,筑牢法治财政思想根基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政领财、以法促治,在法治轨道上引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一)深学笃行把稳法治航向。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制发应知应会清单,将宪法法律与党章党规贯通融合,作为干部教育必修课,依托“兴财大讲堂”等载体,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持续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担任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审议制度、部署任务,确立责任闭环。落实述法点评制度,组织7个重点处室现场述法,实现压力传导全覆盖。
(三)一体推进筑牢廉政保密防线。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等专项警示教育。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与节庆展会支出,实行总额控制、集约运维及市场化运作,强化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推进闲置资产调剂,集中统管信息化项目,大额支出报省政府审批。强化干部日常监管,组织全员参加保密教育实训与线上考核,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紧扣财政“收、支、管、调、防”法定职责,将法治思维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一)法治赋能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坚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全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89.4亿元,支出完成7093.4亿元,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及科技、社保、教育等重点领域。加大财力下沉,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3468.9亿元。运用法治手段逐县审核“三保”预算,强化执行监控,全年县区“三保”支出达2019亿元、进度95.5%,兜牢“三保”底线。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全链条监管机制,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发行化解存量债务专项债券965亿元,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改革驱动释放财税体制新活力。以法治方式引领财税改革,报请省政府出台零基预算改革方案,依法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在就业、养老、住房等领域制定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深化预算与绩效管理全链条融合,对24个重大政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预计超400亿元。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坚持“分类管理、差别化税额”,全年水资源税收入29.86亿元,同比增长61%,有效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获《中国财政》专题报道。
(三)依法治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将信访工作纳入财政法治化轨道。落实“一岗双责”,规范信访事项全流程。中央巡视期间,成立专班,追加专项经费149万元,选派骨干支援一线,对转办的42件信访件按法定程序规范办结。
三、创新方式方法,构建权力运行全周期闭环
推动财政法治由事后应对向源头治理转变,构建“强化源头管控、过程监督、公平竞争审查”的财政权力运行闭环管理体系。
(一)严把源头,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起草处室为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审核关口前移,全年开展5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依法废止4件文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收费源头监管。配合办理中央及省级立法征求意见70余件,对厅内拟出台政策提出前置法律意见,确保政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双审联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处室初审、法规处复核”双审机制。坚持合法性审核“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全年累计审核财政政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协议等700余件,审核率、报备率、规范率均达100%。对72起疑难复杂投诉举报事项提前介入研判,对13件重大执法决定实行集体讨论,防控行政垄断风险和决策法律风险。
(三)深化公开,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动态完善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厅门户网站实时公示,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办理信息公开申请80余件,主动公开资金文件、政策信息、预决算信息100余项。按时向省委、省政府、财政部报送并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四、提升监督质效,严肃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举,以规范化执法树权威,以穿透式监督促落实,着力提升财政治理精准度和公信力。
(一)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开展涉企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制定专项任务清单,细化12项重点任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官网设置“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抽查2023年以来已办结的600余件执法案卷,纠正不规范问题11个。开展全省财政系统执法现状调查研究,提升企业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监督,维护财经秩序。聚焦财政基础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殡葬改革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推动问题立行立改。联合省注协、省评协对53家会计师事务所、18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审计证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开展招投标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四类”问题专项整治,责令4家代理机构整改,对97家供应商立案处罚。推行“三盲一共享”评审机制改革,印发实施方案,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三)化解争议,守牢依法行政底线。坚持“复议为民、实质化解”,全年组织听证会11场,推动行政争议柔性化解。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机制,在重大决策、重要立法、合同审查等方面听取专业意见。开展近五年行政复议案件“回头看”并梳理风险点。全年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18件,已审结案件均获胜诉支持。
五、建强专业队伍,夯实法治财政人才保障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工程,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
(一)强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清理不合规执法证件51个,组织19名新申领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通过考核。将通用法律、财政法规及执法技能纳入年度培训,累计培训300余人次。
(二)创新形式,深化普法宣传。依托“兴财大讲堂”、宪法宣传周等平台,采用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18次。利用厅内工作群、电子信息屏推送普法资讯,涵养财政干部法治作风。
(三)以学促用,巩固法治素养。编制应知应会清单,明确4类90项学习重点。建立旁听庭审工作机制,通过“现场旁听+线上精讲”模式强化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全厅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表扬。
2026年,省财政厅将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扣“财政五问”,在更高站位上健全财政法治体系,用法治思维引领财税体制改革;以更严要求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推动财会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跃升;靠更实举措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下更强决心锻造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陕西财政“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