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陕西省财政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 2024-02-21 14: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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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把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全面融入财政法治建设,确保我省法治建设“一决定一规划两方案”等所明确的任务在财政部门有序推进稳步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法治思想,健全学习常态化机制,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等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和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推动全省财政系统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增强规则意识、权限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并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方方面面,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三)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厅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年召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年度述法点评工作机制,全厅各处室单位均提交书面年度述法材料,选取部分处室单位向厅党组开展专题述法,以法治视角检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

二、全面依法履职,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大局

我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以“1+5+6”工作思路为抓手,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推改革,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助力全省经济回升向好。靠前发力、迎难而上,以财政平稳运行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8%,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纾困帮扶市场主体,不折不扣落实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中央政策,及时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地方政策,全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492.5亿元,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健全基层“三保”保障清单、预算审核、执行监控等六项机制,为基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支撑。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和管理,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报请省政府出台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收入划分等4个配套文件,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了覆盖项目申报、执行监控、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全周期管理机制;加快预算管理改革步伐,完善通用项目支出标准,建立了“统一模板+辅助系统+检查整改”新模式,预决算公开质效显著提升。我厅在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连续2年评先进单位,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位列全国第4,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连续2年荣获A级等次政法经费管理连续6年被财政部评为优秀等次。全力服务保障首届中国—中亚峰会,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财经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坚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切实增强中小企业获得感;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为中小企业增订单、添动力、稳预期;开展财政支持服务民营经济七大行动,梳理汇总78项财税政策编印成册,在陕企通平台点击量排名第一。

三、紧盯重点环节,切实提升法治防风险保障能力

围绕财政法治建设的关键事项和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成效。

(一)加强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良法善治,积极推动地方财政立法进程,将《陕西省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积极配合省人大常会及省司法厅做好立法工作,对立法征求意见中涉及财政政策及资金支持保障内容进行统筹研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制发程序,实施“三统一”管理,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公开率实现四个100%;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业务处室初审、法规处复审”公平竞争双审核机制,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等作交流发言,连续两年在全省和全国六省(区、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评比中名列前茅。

(二)持续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对财政政策措施、行政执法决定、涉法涉诉事项、合同等实施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全年累计审核300余件。同时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进一步梳理归纳审核常见问题,印发《推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提示单》及《关于加强源头治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提升柔性化解纠纷能力,切实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规范财政行政处罚的实施,出台《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细化处罚流程、提升处罚效能、提升案件质量,全年共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公开听证会2次,持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四、强化宣传教育,全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组织全省财政系统“作风提升强素质 法律法规夯根基”大比武活动,全省财政干部线上练习达147万余人次,人均答题1525题,考试人数超过2万人,进一步推动财政干部养成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健全“日常+专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在“兴财大讲堂”作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营造崇尚法治、信仰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突破起势之年。下一步,我厅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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