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陕西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决定一规划两方案”及年度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财政改革发展行稳致远发挥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陕西财政以‘制度+技术’为依法理财赋能添力”获评我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在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中,我省零基预算改革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宣传推广;全年受到国务院表彰5项,部级表彰通报45项、省级表彰36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治引领,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厅党组带头学法用法,专题组织学习《宪法》等多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把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融入财政法治建设,全面准确把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在财政部门有序推进和落实。
(二)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厅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型财政作为推进“五型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工作各项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财政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我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聚力聚焦“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充分发挥“收、支、管、调、防”职能作用,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全力以赴支持稳住经济大盘。主动作为,靠前发力,及时出台13方面42条细化措施,建立“厅长包抓、专班统管、分组督导、每周调度”工作机制,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强化收入组织、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助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助企纾困稳就业、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全力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助力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成立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专班,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等方面精心测试,为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打好基础。在全国首家系统制定了7大类107项支持标准,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四破四立”重点绩效评价新模式,建立起涵盖重大政策落实、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等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财政支撑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逾14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中央衔接资金76.7亿元,增长10.3%,增幅全国第一;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设立省级重点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23条重点产业链协同发展。四是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助力中小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推进电子化交易试点,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提升。
三、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我厅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持续推进财政制度建设,厅法规处被评为2022年全省立法先进单位。一是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及时报送立法计划建议,配合省人大常务会及省司法厅认真做好立法工作,对立法征求意见中涉及财政政策及资金支持保障内容进行统筹研究,共回复立法征求意见40余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实施“三统一”管理,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公开率实现四个100%。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建立“业务处室初审、法规处复审”公平竞争双审核机制,连续两年在全省和全国六省(区、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中名列前茅。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我厅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出台我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办法》,组织全厅255名执法人员换发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制发我厅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任务清单,组织开展我厅首次行政处罚听证会,不断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2022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顺利通过省上评估。我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做法被《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简报》刊登推广。
五、强化前置审核,依法化解纠纷
我厅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抓合法性审核工作不放松,积极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筑牢预警纠偏的法治底线。一是加强事前合法性审核。今年累计对我厅出台的财政业务类制度办法,行政执法决定、涉法事项、各类合同300余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推进规范管理。二是修订《陕西省财政厅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查找法律风险防控关键点风险点118个,防控措施33条,切实把准财政法律风险,严守风险防控关。三是加强财政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坚持把案件办理和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相结合,总结研究财政部门涉法涉诉案件特点,积极开展柔性化解工作,2022年行政复议案件零纠错、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建立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财政工作人员“常态学法+专题学法”、财政干部到预算部门和基层单位送法释法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税费政策进企业 助力发展稳增长”、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日、微信每周普法、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活动,开展专题法治培训,编发《财政简报》法治专刊,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以高质量法治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