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陕西省财政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3-25 10: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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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2021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的精心指导下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型财政建设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财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努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债务风险可防可控,财政运行总体良好,实现了“十四五”稳健起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财政厅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的能力,坚持将财政工作全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对标对表抓好全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厅党组书记、厅长丁云祥同志作为全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财政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厅务会议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省财政系统坚持生命至上,依法防控,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紧急启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全力保障多轮全员核酸检测、物资供应、隔离封控等资金需求,支持打赢以西安为主战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导各级各部门规范管理、提升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在全国首家系统制定7大类107项支出标准体系。印发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预算绩效专家管理和委托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等办法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纳入省对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了省以下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国防等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9项事权改革已在我省全面落地。

四)精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减税降费,顶格落实中央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20亿元;扩大有效投资,通过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和税费返还,推动“两新一重”项目和各类公路设施建设,加快债券发行和支出,有效拉动投资;推进产业升级,支持重点产业链能力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建立风险补偿和奖补机制等。

(五)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强财政直达资金机制落实和推广,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会计服务行业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实财政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互联网+服务”,开展我厅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梳理确认省本级财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91%。

三、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配合做好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要求,及时报送立法计划建议,结合新形势下预算管理改革的新要求,提出了《陕西省预算管理条例》的废止建议;配合财政部、省人大及省司法厅认真做好立法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等60余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三统一”管理制度,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等6次文件清理工作。省司法厅对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通报表扬。

(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公平竞争审查模块嵌入我厅行政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水平。

四、强化财政权力制约监督,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中共陕西省财政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要求,对于涉及全省财政中长期规划、重大财税改革措施等,均通过规范程序进行决策;强化重大决策执行和监督,加强厅党组确定事项跟踪督办,建立厅党组确定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则召开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做到财政重大决策范围明确、程序规范、落实有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参与会议讨论、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诉讼等方式,在全厅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拟签署的重大协议及疑难案件办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积极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聚焦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制度执行为基础,通过制度学习、制度梳理、建立台账、开展自查自评和重点考评在全厅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全年新出台70余项管当前、利长远的制度办法,20余项制度进行修订,废止30余项制度通过建立制度台账,紧抓制度学习,不断强化制度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处室单位制度执行意识、提升了制度执行能力、夯实了制度执行基础、推进了制度体系优化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三)加强财会监督。扎实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虚假财政收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组织基层“三保”、脱贫攻坚、专项债券和直达资金等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预工委联网监督和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审计厅审计监督,建立了巡视、审计等工作从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到优化政策的闭环管理机制,主动通过预算公开、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和绩效评价公开,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预决算公开“四统一”(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将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预决算报告同步公开;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推出“图说财政”系列原创图解栏目,对群众关切和重点领域的相关政策及时进行解读,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社会作用。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陕西省财政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自我加压进一步扩大审查范围,实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核

(二)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结合全省开展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组织全厅执法单位对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及新增评估内容逐项研究落实,按期报送《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指标体系达85%以上顺利通过省上评估。

六、依法化解纠纷,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公开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标准,不断完善复议工作规程和流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按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作为被申请人按期向复议机关提交答复和证据,所有案件均依法按期办结。2021年我厅无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

(二)加强行政应诉管理。制发《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应诉规则》,从履责分工,答辩准备、出庭应诉等方面规范案件办理,积极应诉,已审结的案件中,我厅无一起败诉

(三)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拟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厅领导接访处信交办包案工作制度》等信访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信访维稳工作稳步推进,总体形势良好。

七、推进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部署。制定印发《陕西省财政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2021年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普法任务。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据财政普法清单,结合财政职能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等多次向社会各界人士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财税政策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财政普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企业、基层,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会计、政府采购、债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财政政策法规,采用法治宣讲、延伸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

(三)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教育,强化新出台的财税法律法规学习,邀请财政部专家为全省财政干部进行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授课辅导,通过简报专刊、网络学习等方式向全省财政系统专题解读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我厅法规处被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财政普法宣传、普法责任落实、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工作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准确把握稳字当头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省法治财政建设步伐,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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