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按照中、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财政部关于法治财政建设的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