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 2018-05-21 10:16 |来源: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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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标志着“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启动。根据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和全省“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我省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陕西省财政“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保障,是加快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要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管理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财政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加大对财政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财政部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要根据财政工作实际需要,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传播财税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建设法治财政文化,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顺利实施陕西省财政“十三五”规划、全面建设“三个陕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8日

陕西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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