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各省管县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精神,做好财政“七五”普法工作,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制定了《陕西省财政法治教育培训实施意见(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6月8日
陕西省财政法治教育培训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