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补充通知
陕财办农〔2026〕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解决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一卡通”基础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个别补贴项目应纳未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格,政策宣贯与公示公开不规范,代管代领制度落实不到位,补贴资金缓拨滞拨、截留挪用等问题,切实规范“一卡通”管理,保障惠民补贴资金安全精准高效发放,依据《陕西省财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陕财办农〔2025〕1号,以下简称《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核查,夯实发放基础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首要环节”意识,做细做实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全流程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要牵头督导乡镇(街道)于每季度末前集中开展一次信息核查修正工作,重点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精准核实死亡、服刑人员等基础信息,坚决杜绝违规发放问题发生。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指导,健全常态化信息采集、变更登记制度措施,及时更新补贴对象信息(详见附件)。
二、完善项目清单,确保应纳尽纳
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聚焦补贴项目应纳未纳问题,全面梳理行业系统惠民补贴项目,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贴项目清单;年度内新增补贴项目按规定流程随时纳入,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到人到户的财政补贴项目全覆盖、无遗漏。各级财政部门要于每年3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年度补贴项目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三、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资金发放
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补贴资金方案(计划),及时审核认定乡镇(街道)报送信息,精准提交个人发放清单及对应电子数据。对未成功发放的补贴资金,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核查原因,依法依规予以补发或扣回。确实无法发放的,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处理结转结余资金。
四、创新公示方式,强化政策宣贯
行业主管部门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原则,扎实做好补贴项目日常公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长效机制》关于集中公示要求,方便群众查询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配合,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镇村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拍摄政策宣传短视频、开展上门宣讲等通俗易懂、务实有效的形式,以县级为主战场、镇村为主阵地,加大惠民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信息公示覆盖面。
五、规范代管代领,提升服务水平
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代管代领工作,建立代管代领台账,确保流程合规、责任清晰、发放精准、方便群众。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主动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代发银行等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提供补贴申领、信息认证、银行卡办理等服务,切实打通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深化协同配合,清理“一人多卡”
各级财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及代发银行要将“一人多卡”清理工作作为常态化任务抓紧抓实。各级各部门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加强县际、部门间协同对接,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功能,实现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用卡信息实时共享,及时预警、快速整改多卡、错卡问题。代发银行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建立本行内“一人多卡”定期排查机制,主动配合清理工作。
七、严肃执纪问责,保障资金安全
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缓拨滞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核查“一卡通”系统信息增删改情况和系统预警信息,精准研判资金未成功发放原因,对于履职不力导致补贴资金迟发、漏发、错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切实保障惠民补贴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附件:一卡通补贴人员基础信息变更情况表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