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
中央和省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一、公共卫生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25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卫)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7〕200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7〕198号)、《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公卫服务)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47号)、《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48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健委、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财办社〔2016〕78号)》精神,省财政会同省卫健委,2018年下达中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618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743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4422万元。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1. 陕财办社[2017]289号 2.陕财办社[2017]291号
3. 陕财办社[2018]104号 4.陕财办社[2018]127号
5.陕财办社[2017]278号 6.陕财办社[2017]283号
7.陕财办社〔2017〕316号 8.陕财办社[2018]35号
9.陕财办社[2018]51号 10.陕财办社[2018]86号
11. 陕财办社[2018]103号12.陕财办社[2018]105号
13.陕财办社[2018]108号 14.陕财办社[2018]148号
15.陕财办社[2017]317号 16.陕财办社[2018]89号
17.陕财办社购[2018]14号 18陕财办社购[2018]15号
19.陕财办社购[2018]16号20.陕财办社购[2018]21号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方面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社〔2016〕231号)、《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121号)精神,省财政会同省卫健委,2018年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503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县临床服务能力建设。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陕财办社[2018]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