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陕财办金〔2025〕3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现安排你市(区)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提前下达部分,具体金额及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10001)指标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年终省级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313农林水”,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按照全面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陕西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2026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表.xlsx
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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