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进行了巡视。12月26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厅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贯穿其中的鲜明导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主动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动员部署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十四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加大压力传导,层层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厅党组书记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多次审核修改整改方案,推动建立了细化到点、责任到人、定期汇报等工作机制,实行逐项跟踪督办、月调度反馈的工作制度,落细落实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内,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逐项查漏补缺,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要求。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经常性作部署、提要求、督实效。分管厅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带领分管处室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围绕各自承担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完善机制,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在机关上下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对标对表,务实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厅党组及各处室单位主动认领、逐条剖析,着力把问题表现落细、把问题成因找准,高质量研究提出巡视整改措施。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检自省、查摆差距不足、开展党性分析,明确巡视整改努力方向。在反复推敲、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阶段任务,为推进巡视整改提供了清晰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同时,指导三个厅属金融企业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机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四)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厅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巡视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把握巡视发现问题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审计发现问题、以案促改等问题整改工作,做到系统集成、一体整改。厅领导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督促各处室单位紧密配合、步调一致推进整改工作。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问题再次梳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加强督促,逐步整改完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8项,持续整改15项。二是编制2025省本级预算时,会同各项资金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将已安排各项资金明确到具体单位、项目和科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三是持续加强各类巡视、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梳理近年来各类审计、巡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细化整改措施,安排10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赴各市区进行实地督导,逐项查验、指导,督促问题尽快解决。
(二)关于科技创新资金投向方面。
整改情况:针对科技创新资金投向分散、聚焦度不够的问题。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一系列举措,优化资金支持方向,有效解决资金投向分散问题。同时,抢抓中央赋予陕西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使命,在2025年省级科技计划中新设置基础研究前沿探索重点和实验室重点项目类别,下达6180万元支持实施134项前沿探索重点项目和118项实验室重点项目,资助标准提升至20-40万元,加快产出一批原创成果。针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合“政府+国资”创投资源,发起设立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制定科创母基金管理办法,将改革性、突破性举措在科创母基金先行先试,有效引导“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赋能秦创原提质升级。优化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作,强化全省统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放宽创投类基金投资要求,构建创投类基金尽职免责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督促预算执行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督促通报机制,按月通报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召开财政收支分析会,将县区预算执行进度纳入省对市县财政激励约束机制考评等多种方式,督促省级各部门、市县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二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平台,持续加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县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三是将省级专项资金下达进度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绩效水平进行奖励和扣罚。四是加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高的政策项目,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扣减。
(四)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约束方面。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制定《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复核办法》和《省级预算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印发《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组织77家部门完成“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部门预算专项业务费”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2.0建设,强化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的约束。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开展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目标集中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全面复核自评结果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研究提出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2026年预算安排挂钩的建议,将23份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连同问题清单反馈部门整改落实,强化评价结果对预算管理的约束。
(五)关于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在压减数量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支持方向。二是印发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下一步推进改革打好基础。三是报经省政府同意,加强救灾资金、科技类资金、产业类资金统筹,集中支持应急救灾、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以及重点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四是梳理省级区域发展类和产业类资金支持方向,除兑现既定政策资金外,统筹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多个部门专项资金,支持全省经济稳增长。
(六)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出台、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重大项目集体审议制度,编制2025年预算至今,集体审议重大预算项目33个。三是持续强化绩效管理,组织对125家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9项省级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和10个重点领域部门预算300万元以上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集中评审,推动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四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针对基层“三保”、高标准农田等10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五是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相关项目评审和资金分配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关于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财会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不断配备人员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截至目前,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均设置了财会监督机构,配备了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召开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积极发挥成员单位领域监管优势,聚力合力推动财会监督工作任务落实。加大财会监督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基层财会监督人员能力水平。
(八)关于指导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增加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财会监督事务性工作职责,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力量。将会计业务、财会监督业务纳入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丰富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和途径,扩大培训覆盖面。通过组织新《会计法》宣贯培训、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政府会计人员培训、省级高层次财会人才集中培训、参加财政部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等不同方式,持续推进财会人才教育培训。完成了第二批全省财政系统青年人才选拔入库工作,新增会计管理入库人才8名,财会监督入库人才24名,向财政部新增推荐3名,持续提升财会队伍人才效能。
(九)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整改情况:厅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向省委和省纪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要求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组书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和谈话提醒,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按要求向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
(十一)关于党的建设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厅党组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纪检工作要点,专题研究“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修订《陕西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党委、党支部履行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列席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关于作风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印发《2025年调研工作计划》,厅领导牵头10个重点课题调研,带动全厅其他45个一般课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研。同时,统筹安排,结合督导市区问题整改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合理安排调研活动,推动调研工作取得更多成果。二是印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调研事项的通知》,按月对监督检查考核调研事项进行统筹规范,避免重复扎堆调研检查,同时,加强信息资源的在线获取和共享,避免基层反复报送材料,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加大节约教育宣传力度,举办“坚守粮心、不负食光”主题宣传,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节约宣传标语、海报,增强大家的节约意识。制定《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八条具体举措》,从能源使用、管控物资、维护设备设施等八个方面制定十八条细化措施,做好节能减排“大文章”。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精细化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编制2025年预算时,全面梳理各项专项资金,在整合压减专项资金数量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支持方向。二是细化2025年省级预算编制。编制2025省本级预算时,会同各资金主管部门大力细化年初预算编制,2025年省级专项资金未细化率下降9.8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支出”科目安排资金较2024年下降27.8%,预算细化率大幅提高。三是硬化预算刚性。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调剂事项,对执行中预算追加、调剂频次较高的部门,核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经费,并在部门绩效评价中予以扣分。召开全省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会议,对各省级部门和地市提出了严格预算管理、严控预算调剂的要求。四是印发财政科学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财政部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任务安排,经财政部审核、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试点实施方案。
(二)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落实《陕西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各类专项资金管理权限和责任主体,形成相互制衡监督的管理机制,最大程度杜绝廉政风险隐患。2024年12月以来,新修订4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对125家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9项省级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和10个重点领域部门预算300万元以上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集中评审,推动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增强绩效目标的约束性。三是规范执行专项资金资料归档管理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623个资金下达文件,完整上传和归集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批准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原始档案,确保随时可查找、可溯源,杜绝审批管理风险。四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扣减,修订《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高的政策项目,压减相关专项资金,推动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实效来。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对于达不到要求进度的省级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扣减,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事项或产业发展等急需资金的领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扛牢主体责任,持续用力推进整改。持续落实好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集中整改期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取得的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好落实,跟踪问效,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长期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紧盯不放,抓细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清仓见底。同时,持续加强对三个厅属金融企业督促指导,确保巡视整改深入见底、常态长效。
(二)注重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巡视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不仅聚焦问题表面,更注重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多维度查漏补缺,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举一反三,总结共性规律,将有效整改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形成整改闭环。从资金管理、选人用人、全面从严治党等关键环节入手,完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将巡视整改纳入财政中心工作,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提升资金使用的高效性;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建全全流程管理机制;组合用好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保险等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把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深化改革、融入日常工作,切实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9-68936012(工作日8:00—12:00、14:00—18:00);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10002);电子邮箱:sxscztxsbgs@163.com。
中共陕西省财政厅党组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