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时间: 2024-01-17 15: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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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陕发〔2018〕14号)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全省国有资产总量规模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2022年,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66,777.12亿元,负债总额45,607.49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5,673.58亿元,资产负债率68.30%。其中:省级企业资产总额32,073.63亿元,负债总额21,744.85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6,396.03亿元,资产负债率67.80%;市级及以下企业资产总额34,703.49亿元,负债总额23,862.64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9,277.55亿元,资产负债率68.76%。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2022年,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8,472.38亿元,负债总额15,072.77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2,517.04亿元。其中: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1,520.41亿元,负债总额9,812.3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381.67亿元。市级及以下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951.97亿元,负债总额5,260.39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135.37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2年,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9,720.14亿元,负债总额4,920.96亿元,净资产14,799.18亿元。其中:省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2,400.20亿元,负债总额304.80亿元,净资产总额2,095.40亿元。市级及以下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7,319.94亿元,负债总额4,616.16亿元,净资产总额12,703.78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省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394.94万公顷,其中耕地8.71万公顷,种植园用地1.84万公顷,林地303.90万公顷,草地11.20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3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24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31万公顷,湿地4.11万公顷,其他土地2.31万公顷。全省水资源总量365.75亿立方米。

二、2022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国有资产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全面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坚持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推进专业化监管,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实施体系化监管,产权登记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加强法治化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机制,严格遵循公司法行权履职,企业治理进一步完善。

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国有资本投资、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顶梁柱”作用,紧紧围绕重点产业链,坚定不移壮大实体经济,充分发挥省级企业在数控机床、光子等重点产业链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产业链融通发展,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和项目建设实施,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集中力量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2022年,全省国有企业研发投入240.81亿元,同比增长41.41%。

国企改革发展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加快健全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法人治理更加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大力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打造陕西轨道交通集团。制定省级企业三年上市计划,积极推动省级企业上市工作。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情况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A级。 

深入开展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持续增强。完善债务风险防范体系,安全处置部分企业债券到期刚性兑付风险;印发《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制度性文件,加强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制度体系建设。2022年,省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67.80%,同比下降0.26个百分点,债务风险管控取得积极成效。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央企进陕、企地合作成效明显。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高标准落实与央企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截至2022年底,我省与央企累计签约项目424个,累计签约项目总投资额突破万亿元,329个项目已落地,落地率77.59%;陕西交控和中交二公局成立合资公司,致力打造交通基建领域“央地合作”新样板。    

(二)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升。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管理基础逐步夯实。制定出台了涉及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股权董事管理等制度办法,不断完善金融资本管理“1+N”制度框架体系。建立健全了出资人授权决策的管理机制,厘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边界。向省级持股企业派出专职股权董事,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

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重点改革成效逐步突显。落实省委深化金融改革决策部署,引导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妥善解决部分金融机构的历史遗留问题,理顺股权结构。

规范国有金融资本运作,国有金融资产监管逐步强化。全面实施动态产权登记,常态化开展财务统计分析,及时摸清金融运行底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分类开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引导企业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工资总额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工资分配秩序。

大力维护金融安全稳定,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逐步提升。全力做好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化解工作,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截至2022年末,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总体达到监管标准;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均高于行业监管标准。

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逐步增强。地方金融企业运营保持平稳,风险总体可控,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省级银行贷款余额4,556.46亿元,对省内重大项目投融资超543亿元;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12.54亿元,对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额突破1,150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引导各合作单位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贷款526.51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同步增长,保障运转和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资产管理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主管部门具体监管职能和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持续推进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管理流程、管理权限和内控规则进一步优化,为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扎实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监督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把资产“入口”关,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把资产“使用”关,规范资产使用管理,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管理;严把资产“出口”关,规范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严把资产“收益”关,确保资产收益应缴尽缴、规范使用。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资产盘活利用成效不断显现。健全机制、摸清底数、搭建平台,多措并举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组织全面摸底清查,“一物一策”制定资产盘活策略。持续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多元化开放共享,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形成十四运会场馆赛后利用指导意见、规范和加强防疫资产管理与利用指导意见,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

发挥资产保障作用,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持续加大基层医疗体系投入,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安全、有效,卫生健康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持续保障教育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教育资源分布日趋优化。不断提升文博单位开放水平和服务质量,坚持体育场馆和文博单位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使用,推动文化和公共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推动资产管理一体化深度融合,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坚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全力推动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了资金、资产一体化管理,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双向控制,“制度+技术”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国有自然资源保护格局更加优化,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日益提升。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日益优化。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国家确认启用;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完成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退出矿业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7个、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8个,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推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日益夯实。加快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完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开展1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个国家自然公园、汉江干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面完成草原监测评价,基本查清我省草原资源状况;积极推动湿地类型和自然保护地建设,依法建立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设,划定省级重要湿地55处,其中陕西红碱淖湿地成功晋升为国家重要湿地;完成西安等4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建立健全所有者权益管理体系。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日益加强。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全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加大水资源保护,合理划定水域、水流和其他资源边界;开展森林督查年活动和百日攻坚行动,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科学开展种草改良和落地上图任务;逐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湿地法规制度,突出重点开展湿地保护恢复。

维护资源资产权益,自然资源利用水平日益提升。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开“标准地”改革。指导市县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形成中型以上规模矿产地10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国有森林资源管护利用,明晰国有林场矢量边界,稳步提升生态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国资监管工作相统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聚焦国资监管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指导性作用,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深度融合,构筑监管到位、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二)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省级企业战略性重组,引导国有资本进一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及时跟踪掌握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企业风险防控监测,推进稳增长等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拓宽拓深“三项制度”改革范围,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亏损企业治理专项整治。

(三)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动金融企业做优做强。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推动企业完善“三会一层”建设,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动地方金融企业上市挂牌,助力企业做优做强。引导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专注主业,回归本源,加大对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加强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持续做好基础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各项工作。压实国有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引导金融企业通过做实资产分类、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稳妥有序化解风险隐患。

(四)制度与技术深度融合,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围绕新时期资产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和约束。全面深化资金资产一体化系统功能优化和推广应用,深化“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决算财报的深度融合。加大资产盘活利用,坚决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摸清存量资产家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资产调剂共享机制,依托“公物仓”等平台,实现可盘活利用资产动态管理,全面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五)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水平。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实施我省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资源的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制度。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持“以补定占”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重点成矿带矿产调查、深部风险勘查。强化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保护区的开发与保护,加快推进秦岭地区矿业权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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