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 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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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2020年末,全省地方企业资产总额54,571.2亿元,负债总额36,988.3亿元,所有者权益17,582.9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2020年末,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2,809.6亿元,负债总额10,405.1亿元,所有者权益2,404.5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0年末,全省地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042.3亿元,负债总额4,552.9亿元,净资产总额8,489.4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土调查总面积2,056.3万公顷,共发现140种矿产资源,全省水资源总量419.6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企业)
国有资本投资、布局情况。2020年,国有资本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全省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优势产业。
风险防控情况。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向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推进,省国资委印发《省属企业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问题的专项治理方案》《关于持续加强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积极防范财务风险的通知》,开展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流动性风险、隐性风险以及资金风险全面排查,清理违规担保和集团外借款。
国有企业改革情况。一是制定《陕西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对改革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建立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推进重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二是企业改革统筹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已覆盖省级企业各个领域,三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我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彰显了国有资本为国为民的应有之义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省政府出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及支持复工复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金融资本投向、布局情况。2020年末,从行业布局看,省级国有金融资本投向涵盖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担保、金融控股、金融资产等领域;从资产总额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占比最大。
风险控制情况。2020年,我省切实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全省证券业金融机构净资本等主要风控指标均优于监管要求。
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情况。利用财务快报和决算系统,监测国有金融企业各项指标,强化金融相关业务的监测排查,及时识别风险。落实国有资产评估和国有金融企业产权转让、资产交易监管。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建立重大风险隐患统计机制,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
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制定《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省级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省级金融企业工资总额全面实行预算管理,设置经营效益、社会效益、风险防控三类指标。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省级金融企业积极开展对口协作,支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市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培训。在全省范围开展资产盘活及共享共用情况摸底,形成调研报告,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加大资产管理政策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力度,提升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夯实数据基础。
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加强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建、使用等日常管理制度,夯实各级各部门固定资产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管理规范,家底清晰。狠抓在建工程转固,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问题。二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迁入“陕西财政云”平台,实现新增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同步部署、同步编制、同步审核,以存量控增量、以配置促管理,有效把住“入口关”。三是加强资产处置和盘活利用。
推进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情况。一是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制定《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关事项操作办法》,我省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是积极助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三是妥善做好机构改革单位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对划转资产进行核实批复,保障全省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
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事业性资产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简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程序,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快速高效配置;印发《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适用范围,优化减免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确保房租减免政策落实落地。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一是按照中央“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指示要求,颁布施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印发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二是深化和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能力。三是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陕西”。
加快形成自然资源领域制度框架情况。一是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机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和机制创新,有效引导资源、空间要素配置,构建资源管理新机制。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在秦岭、关中北山(含关山)等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和湖长制。四是印发自然资源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情况。一是严格耕地保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二是全面推进市场方式出让矿业权,切实规范矿业权管理,提升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三是编制实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四是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水。五是严格落实国家能耗“双控”要求,推进节能降耗、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六是大力推进卫星遥感在国家重大战略、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等方面应用,助推管理效能提升。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坚持分类保障,积极推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改革。三是深入开展黄河干支流重点流域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整治。
加强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情况。一是开展重点区域历史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秦岭地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二是围绕《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和自然资源生态领域部署要求,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相关规划编制。三是与国家林草局三北局签订《共同推进黄河流域陕西段三北防护林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等草原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全省禁牧,开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及监测预警。
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情况。一是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二是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督察(督查),在全社会形成了示范效应。三是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四是积极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上年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度国资报告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国有资产报告整改意见的通知》,积极会同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从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等五方面入手,按照完善国有资本重组整合,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指标体系,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推进国有资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等16条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审议整改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盯突出问题的解决和管理方式的创新,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构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党建责任制考核,加强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产管理领域的指导性作用,以党建工作促进国有资产有效监管。
(二)凝心聚力抓好国资国企创新驱动,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牢牢把握“提质增效稳增长”首要任务和政治责任,加快重点项目促投资落地,加大央企合作力度,全方位服务支持企业稳增长。二是落实全省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公司治理、董事会规范化建设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抓好“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等改革专项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央地融合、国企与民企融合,实现互利共赢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抓好创新驱动,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四是督促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紧盯企业运营、投资、债务、法律、安全生产等风险点,通过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加强风险管控,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五是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着力做好制度、规划、业务、改革和项目“五个对接”,推动各市(区)国资委国资监管工作,形成协同一致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三)深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促进金融服务全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统筹我省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向所出资金融机构委派股权董事,参与公司治理促进我省金融企业持续健康经营。二是不断加大国有金融资本金补充力度,适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增强省属国有金融机构资本实力;发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扩大信贷规模,优化信贷投放结构,促进更多金融资源向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优势企业和主业集中。三是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履行好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体制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指导国有金融机构明晰发展战略,审慎有序开展金融综合经营,清理退出多年不分红、与主业发展关联不高的参股股权,压缩企业法人层级,建立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严控新增非主业投资,稳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五是强化财政职能,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推动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国有金融资本“十四五”发展规划。
(四)加强资产全周期、全链条管理,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一是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完善资产管理、配置标准、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利用,对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调剂;推进搭建“虚拟公物仓”,采取多种方式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共用。三是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四是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建立符合管理要求和行业特点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
(五)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耕地、森林、草原、湿地、水等专项调查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面加强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耕地保护,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能力,严格天然林保护,规划建设省草种质资源库,切实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三是加快构建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制定和完善全省土地、矿产、森林、水、地质灾害等法规政策,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四是完成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用途转用审批和空间使用许可制度,探索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加快推进全省生态修复“六区六策”,推动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五是全力推进国家、省上重大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和统一征地工作,持续推进绿色勘查和新一轮地质找矿突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