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的通知

时间: 2021-11-15 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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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陕西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持作用。根据《陕西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办法》(陕财办绩﹝2021﹞14号),现公开征集遴选省级预算绩效专家,建立陕西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库。

一、征集范围

    面向在省内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第三方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征集方式

    采取开放申请方式。即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自愿提出入库申请。

三、征集程序

(一)本人申请。有意向担任陕西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的人员,请登录陕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shaanxi.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专业能力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审核表》指定位置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资料。申请人将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连同上述第(一)条要求的佐证资料,书面报送陕西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

(四)择优选用。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负责组织评议,择优选用。

四、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 具有财政管理、绩效管理、经济管理、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有关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情况,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者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研究生(含)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 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五) 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性高,并接受省财政厅的监督管理;

(六) 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 省财政厅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绩效管理处对入库专家参与预算绩效项目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请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0日前由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陕西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联系电话:029-68936483)。

 

附件:陕西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申请表.wps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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