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陕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19-07-08 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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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9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11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厅党组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主动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与冯新柱“以案促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治、“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等紧密结合,扛起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站位,迅速安排部署。2018年11月21日巡视意见反馈后的当天,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市(区)财政局和各处室单位强化政治自觉,认真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抓紧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以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领导,夯实整改责任。厅党组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各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5类问题,细化分解为46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2018年11月28日,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按时上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方案印发全系统,要求相关单位逐项逐条对照,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三)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厅主要领导带头承担了27项具体整改任务;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协助整改、监督整改的职责,突出问题导向,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厅领导各负其责,一手抓牵头事项整改,一手抓分管处室、单位整改,全厅上下联动,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四)立行立改,强化检查问责。厅党组把各处室、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整改期间,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重视不够、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明确要严肃问责。2019年2月19日,厅党组研究讨论了巡视整改报告,寻找差距,改进不足。2月22日按规定时限,上报了整改报告。

(五)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8项制度上升到省委、省政府决策层面,厅内出台了100多项管理制度。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盯重要节点,组织开展20余次明察暗访。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带头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立足当前抓整改,着眼长远定制度,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深悟透、推动落实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深入研讨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的问题。

厅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18年党组中心组围绕新思想学习14次,12月10日开展了十九大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专题研讨。举办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开设机关党建联络QQ群、冰窖巷6号学习交流群、廉润财政微信公众号,运用好“学习强国”APP平台,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了党组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今年已经开展学习研讨8次。

(2)关于市县财政部门尚未将“发展型、共享型、绩效型、法治型、服务型”财政工作思路作为主线安排部署的问题。

巡视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各市区财政局长座谈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五型财政”思路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中。利用全省财政各类工作会议,向市县财政部门解读宣传“五型财政”工作思路。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对推进“五型财政”建设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五型财政”建设三年行动(2018-2020年)任务表》,明确阶段任务,稳步推进实施。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舆情研判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厅党组认真落实《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实施方案》,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申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印发了《陕西省财政厅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引导舆论。研发上线了陕西省财政舆情监测系统,制定了《陕西省债务舆情信息防控应急预案》,提升了发现处置舆情的能力和水平。

2.关于履职担当还不够到位等问题。

(1)关于预算刚性约束不强、重资金分配、轻绩效管理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深化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和部门预算改革。报请省政府印发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论证和入库工作。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初部门预算批复后,执行中除中省部署的重大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对省级专项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专项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没有编制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二是加强省级综合预算编制管理。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部门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存量资金规模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大年度预算和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将中省专款用于省本级部分全部编入省级部门预算予以批复。三是严格零基预算,减少新增事项支出。严格落实《省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意见》,除应急支出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对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解决。对确有困难且必须增加当年支出的,由省财政厅审核后,报请省政府审批同意。

(2)关于财政资金拨付后跟踪问效不够、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绩效管理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坚持绩效导向,实施全过程监管。在2019年省级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和省级专项资金编制中,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关口前移,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对无绩效编制的,不予安排预算。预算执行环节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纠正。实行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部门整体绩效、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硬化激励约束。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奖优罚劣,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依法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3.关于债务管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有差距等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提出了全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的目标任务,夯实各级责任。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支持我省融资平台转型规范发展的意见》,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分类推进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二是摸清底数。会同审计部门,对各级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摸清了底数。三是遏制增量。省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各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联合审计厅向各市区政府发函,督促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进行整改。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全省PPP项目逐项进行审核排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库,坚决遏制债务增长势头。四是化解存量。制定了我省《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对各市县审计整改进行复审,组织各级对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再次评估;选取债务规模大、债务风险高的县区实行重点监控。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开展政府拖欠应付款情况专项检查。五是严格追责。制定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建立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机制。对违规举债市县提出处理建议,上报省政府严格问责,形成震慑效应,整治举债乱象。

4.关于扶贫资金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最后一公里”监管存在缺位等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2018年12月开始,对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扶贫资金“趴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二是加快资金下达。2018年12月10日,省财政提前下达了2019年中省专项扶贫资金67亿元,支持各市县提前谋划脱贫攻坚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县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强力推行限时办结制度。三是督促做好项目储备。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市县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提前谋划好项目,抓好项目计划、实施、验收等工作,为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创造条件。四是加强动态跟踪。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月报制度,关键时间节点实行旬报,督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绩效评价和和监督检查。2018年12月中旬,会同省扶贫办,开展了2018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56个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绩效考评,督促加强资金监管。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六是强化乡镇财政职能。对乡镇财政所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管。加大政策业务培训力度,先后举办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政策、扶贫资金管理、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等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业务水平。

5.关于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不够等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研究设立秦岭生态保护基金,在秦岭地区选取部分项目开展矿山环境生态保护修复,采取多元化治理模式,加快秦岭地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二是对2015至2017年划拨给西安市的秦岭北麓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西安市财政局抓紧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检查。三是对2015至2017年秦岭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督促有关县区严格按资金用途,加快项目建设。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围绕业务抓党建不够扎实深入等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厅级党员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讲授党课。二是建立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制度,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述廉评议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创新党建活动方式,组织支部书记赴红旗渠学习培训,党员前往梁家河、照金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四是认真开好厅党组民主生活,厅党组在筹备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阶段,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走访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了离退休干部、处级及科级干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巡视反馈的问题,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中查找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且对上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作了报告,见人见事见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民主生活会的战斗性。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2018年11月9日至10日,召开厅直机关第五次党代会,完成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工作。经厅直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对支部书记空缺的支部,任命了支部副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2个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健全了支部班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存在党费欠缴情况的企业西北饭店,立即重新计算补缴了2016年、2017年退休党员党费。对近几年来辞职的6名党员,经与本人联系,对4人按程序进行了除名;2人办理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有差距、青黄不接“断茬”、日常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2017年选拔任用的干部,在当年6月15日进行了大会推荐及正处领导干部谈话推荐,7月进行了组织考察等后续程序,并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了报备。同时,根据“六必核”要求,进行了任前档案审核。制定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二是根据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对涉及职责和名称调整的内设处室行政编制进行核定。在分配厅机关内设处室行政编制时,认真听取相关负责人的合理建议,在党组会研究前,充分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坚决做到不沟通不上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议表决。三是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培养力度,制定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2018年通过招录、遴选、接收转业干部等方式,新进了39名年轻干部。扩大招考宣讲范围,吸引更多知名院校毕业生报考我厅。申报招录计划前,及时掌握厅内用人需求,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四是完善厅内《公务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打破行政、事业之间的身份壁垒,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五是2018年12月,修订了《陕西省财政厅请销假考勤办法》,明确规定“处室单位处长(主任)和副处长(副主任)一般不同时安排休假,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处室领导与工作人员一般不同时安排休假”,同时将干部职工各类休假、请销假和考勤情况,作为处室单位和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的问题。

(1)关于公车管理制度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对加油卡集中管理,建立登记制度,实行限额消费,常态化检查。严格履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建立单车台账,定期对公务车辆行驶里程、油耗和维修等运行费用进行公示。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司勤人员素质和自觉遵规守法的意识。与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机构沟通,对违规派遣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对不遵守规定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2)关于资金下达慢的问题。

一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大专项资金向市县按因素法分配的比例,减少项目审批层级和环节,提早下达预算。对市县具有地域信息管理优势的专项资金,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年初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市县征集确定项目后,需备案的向省级备案,减少省级审批事项。二是夯实主管部门责任。除应急救灾、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专项,可分期下达或者先预付后结算外,其余专项严格按时限下达。对主管部门未按期提交项目计划的,落实专项资金预算扣减机制。三是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发送催办函,要求省级相关部门按时提交项目计划。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19年农林水等转移支付资金,已经全部下达市县或编入省级部门预算。四是扎实做好绩效评价。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评价指标,将部门整体支出进度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强化评价考核结果应用。重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需要调整用途的及时调整。

(3)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问题。

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制定了具体工作意见,对12类整治重点集中整改,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检查督导,督促支部把党建工作做细做实。认真落实中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4月印发了《陕西省财政厅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从7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措施,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狠抓工作落实。

(4)关于西北饭店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西北饭店由西北五省财政厅共同投资建立,实行企业化管理,经征求其他省份董事意见,2019年4月2日,西北饭店召开了2019年股东暨董事会议,对董事津贴、管理人员年度奖金发放进行了规范。责令西北饭店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监督,加强公司领导薪酬管理,规范奖励方式。责成饭店领导班子深刻反思,并对主要领导追究责任。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安排部署、轻督促检查、巡察震慑作用不大等问题。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制度,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党组织进行扣分。严格执行我厅《绩效管理加扣分办法》,对廉政建设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是驻厅纪检组向班子成员发送《关于督促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和厅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提醒函》,督促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17年,70个基层党组织全部报告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19年1月,现有的65个基层党组织全部报告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对第二轮巡察工作发现的4类11个问题,建立巡察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在厅内综合巡察工作中,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财政权力运行等方面,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系统总结前两轮巡察工作经验,修订完善省财政厅巡察工作办法,建立财政巡察干部人才库,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执纪问责不够严格、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主动发现问题查处案件能力不够强等问题。

一是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围绕“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好关键人”,积极运用政治监督、“四种形态”监督、专项监督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紧盯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二是在全省财政系统持续开展“拉托卖好、收受好处”专项整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发现问题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约谈。对72件群众举报进行了分析研判,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监督受理范围,妥善处置问题线索。四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处级干部观看了“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成效展览”,每逢重大节假日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及时传达学习中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四风”问题的通报。结合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在全厅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巩固作风排查成果。五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一“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QQ群)、一“微”(“廉润财政”微信公众号)、一“堂”(“周末微学堂”)、一“刊”(全面从严治党专刊”)、一“栏”(厅网站“廉政文化”专栏)、一“室”(廉政教育展室)为主要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厅机关被省纪委命名为省直机关唯一的“全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六是充实力量,2018年9月底,省纪委为驻厅纪检组配备了1名副组长、1名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内部提拔使用了2名副处级干部、新调入1名正科级干部,驻厅纪检组干部力量有效加强,干部结构趋于合理;2018年11月,厅直机关召开了第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委书记1名、纪委委员5名。组织纪检干部通过“以案代训”、参加业务培训、邀请省纪委监委辅导、“周末微学堂”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举办全省财政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

(四)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年度沉淀资金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部署2019年省级部门综合预算中,按照要求将部门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防止出现脱离预算监督的资金使用。二是强化预算的精细化和规范性。2019年起,部门预算的专项业务经费实行“清单制”和“总额控制”,厘清了经费支出范围,防止形成资金浪费。三是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初部门预算经财政厅批复后,执行中除中省部署的重大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和调整。四是加强沉淀资金清理。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不断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建立了沉淀资金清理工作机制,2019年初对2018年底集中支付结转数据进行了汇总,除权责发生制资金外,对部门“三公”经费和基本支出等存量资金全部予以收回。

(2)关于对市级以下沉淀的专项资金没有开展专项整治的问题。

一是由各管理专项资金的业务处室组织市县开展专项资金沉淀情况自查。对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市县,省财政在安排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适当压缩项目数量和预算资金总额。二是对市级上报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在年底前仍未消化的,发文或通过国库结算收回。市级对县级上报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在年度前仍未消化的,分级要求予以收回或统筹。三是对审计等部门指出的市县沉淀专项资金,属于中省转移支付的限时交回省级财政,属于市县的专项资金,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用于民生等亟需资金的领域。四是开展全省专项资金沉淀情况检查,对市县沉淀资金,按级次予以清理收回。

(3)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有效管控不够等问题。

一是制定了《陕西省财政厅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对2018年度各处室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考核评价。二是在厅内成立经济民生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和政府采购审批领导小组,对重大政策提前集体审查研究;制定了《陕西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采购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有效管控。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四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在年度预算之外安排支出,由省长确定、按程序办理。制定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省级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办法,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用力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落实中省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五型财政”建设为抓手,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中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持续用力,抓好整改。继续落实好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第一巡视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每个整改问题和意见都落到实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标本兼治,既立足于解决问题本身,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上下更大功夫,从根本上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四)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紧盯“四风”新变化新动向,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整治,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为全厅及市县财政干部松绑减负。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惩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和事。认真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对财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坚决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巡视成果转化,推动财政事业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紧密结合,与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推进“五新”战略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三个经济”发展、加快“五型财政”建设紧密结合,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620816;邮政信箱: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西办公楼304室);电子邮箱:790510636@qq.com。

中共陕西省财政厅党组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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