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征集项目评审专家的函

陕西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征集项目评审专家的函

时间: 2014-03-11 12: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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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技术推广部门、中介机构、行业管理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评审论证、检查验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绩效评价(以下简称评审)等工作中的作用,确保项目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60号令)和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农发﹝2013﹞18号)及有关法律和规定,拟建立“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

采取公开征集、单位推荐、自我推荐等方式。

二、征集时间:2014年3月至4月底。

三、专业方向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专家专业方向包括农业经济、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

四、专家条件

(一)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项目评审活动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的;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不到学历或职称要求,但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熟悉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管理评审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

(三)熟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农发办的项目评审工作;

(四)本人自愿参加农发办的项目评审工作,并愿意自觉接受省农发办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符合省农发办的其他工作要求条件。

五、专家职责

(一)在项目评审论证、检查验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绩效评价等工作中,客观公正地提出个人意见及建议;

(二)在集中评议中,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发表个人意见,并本着求同存异、尊重科学的原则,讨论形成集体评议意见,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三)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帮助项目单位完善工程、工艺设计和可研报告编制等工作;

(四)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省财政厅农发办书面报备通讯、单位变

(五)自觉做到,服从工作安排,严守评审纪律。

六、报名要求

应征专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二)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三)个人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

(五)所在部门(单位)的推荐意见。

七、其他要求:

(一)申请表可在陕西省财政厅网站公告通知栏内下载;

(二)认真填写附件材料,真实反映个人情况;

(三)申请表填写及单位审核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用特快专递邮寄,并报电子版。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冰窑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牟晓平 电话:029-87626356 15319409633

邮箱: 948140356@QQ .com

任晓伟 电话:029-68936125 13891922369

邮箱: xarx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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