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铜川市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5-12-04 14:38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十四五”以来,铜川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社会养老服务投入,强化绩效管理,积极构建“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投入为主体、福彩公益金为补充”的多元化养老服务筹资机制。“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12.37亿元,为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强化养老服务“硬支撑。“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2.19亿元,保障市级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市第二老年服务中心、市社会福利院新建改造及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统筹安排资金7561万元,完善养老服务三级网络,支持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市第二老年服务中心和市社会福利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建成运营养老机构15家、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85个,累计建成养老床位2462张,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层级分明、功能互补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织密社会福利“保障网”。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分层分类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出台《铜川市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统筹衔接政府援助居家养老服务,对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及特殊家庭中的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根据失能情况,按照每月300元、250元、200元、100元标准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十四五”期间,投入资金690万元,有效缓解了家庭照护压力,化解了居家养老风险。同时,稳步提高各类社会救助保障标准,2025年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65元月人,较2020年增加6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5985元年人,较2020年增加1635元;城乡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按照低保保障标准的1.3倍核定,较2020年分别增加84.5元月人和2125.5元年人。“十四五”期间,投入资金7.06亿元,切实保障了困难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和照护需求,增强了困难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推进助餐与补贴发放,提升老年群体“幸福感”。印发《铜川市2025年度老年人助餐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运营机制,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堂食、订餐、送餐等服务,有效解决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餐难题。争取上级资金477万元支持老年助餐点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老年助餐服务食堂和站点51个,累计助餐6.5万人次。同时,严格落实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政策,“十四五”期间,下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1.76亿元,惠及全市9万余名高龄老人,并通过“一卡通”平台实现补贴资金精准发放,让老年群体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四是健全机构运营保障,筑牢养老服务“基本盘”。印发《铜川市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铜川市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的通知》,累计安排资金409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运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同步落实《陕西省公办社会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保障意见》《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意见》,建立机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坚持优先保障养老服务机构综合办公经费,足额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保障市级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日常运营。累计安排资金1694万元,足额保障社会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和机构运转,有效稳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