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聚法治之力 强监管之效 走好新时代财政管理法治路
“八五”普法以来,旬邑县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规范监督执法、推进纪法融合,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财政事业行稳致远。
一、严控源头,筑牢制度防线。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明确各环节标准与流程,落实合法性审核,从制定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源头防范文件违规。建立文件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清理修订,构建起“立改废释”并举的常态化机制,保障规范性文件体系的协调性、时效性和科学性。
二、规范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股为主体,配备3名专职人员,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治审核等制度。将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纳入合法审核范围,实行“合法性审核 法律咨询”双重把关。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开展常态化培训考核,提升执法能力。“八五”普法以来,旬邑财政未发生行政执法投诉,执法公信力持续增强。
三、闭环监督,织密监管网络。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纠偏、事后问责”全链条监督机制。规范财经、涉企等领域执法检查,避免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统筹开展财会监督,聚焦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惠民资金等重点领域,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依法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接受人大、民主监督,打造阳光财政。
四、多元化解,防范行政争议。坚持前端柔性调解,在政府采购、补贴发放等领域建立沟通机制,力争将争议化解在执法前端。中端畅通复议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等及时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助力群众找对正规办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末端加强预防,定期组织典型案例学习,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同时,建立舆情管理闭环机制,提升风险预见和应对能力。“八五”普法以来,旬邑财政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发生”,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和财政综合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