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筑牢财政可持续运行防线 系统构建“三位一体”的评估管理体系
近日,西安市财政局印发《西安市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严格遵循《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发〔2021〕5号文件及《陕西省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框架要求,是应对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从理念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的实操规范,系统构建“三位一体”的创新评估管理体系。
  一是创新机制,采取“综合评估 专项评估”双轮驱动模式,通过区域综合评估(“画地图”),每年对各区县、开发区进行“体检”并划分为“优、中、有待提升”三个档次,为后续管理提供科学的区域“风险地图”和决策基础;通过事项专项评估(“对坐标”),对所有新增支出政策或项目启动“一事一评”的专项评估,评估流程闭环管理、讲求高效。
  二是标准创新,实施“分档管理、差异管控”的精准策略,通过“一年一定”的动态评估分档机制,避免“一评定终身”,确保评估结果能及时反映各地区财政状况的最新变化;设置差异化的财政承受能力覆盖倍数要求,体现“风险越高、管控越严”的精准施策理念,是精细化管理的积极探索。
  三是管控创新,建立“全周期、跨层级”的保障体系,强化中长期评估,对跨年度项目和持续性政策进行未来5年或项目建设期内的滚动评估,有效防控“寅吃卯粮”和中长期支付风险;硬化预算约束,建立本级财政承受能力台账,动态更新可用财力规模,对弄虚作假、未评先支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实现硬约束;强化了各区县的主体责任,对因评估不实造成赤字风险的地区,市级财政不予救助;实行跨层级评估机制,明确规定上级出台增加下级支出的政策前,必须对下级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且“任一地区不可承受,则视为不可承受”,遏制“上级请客、下级买单”的问题。
  《实施细则》的出台,营造“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的预算约束环境,标志着西安市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工作进入了有章可循、全域覆盖、规范操作的新阶段。有利于增强各区县、开发区以及市级部门“先评估、后预算”的规矩意识和“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理财观念,从源头上为盲目新增支出、超越财力安排政策项目设置了“防火墙”,为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依据本《实施细则》已完成西安市村干部待遇调整评估工作,调整后待遇落实情况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