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以“五个突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西安市积极应对当前财政运行紧平衡现状,紧扣“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制定印发《西安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为抓手,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问绩问效、奖优罚劣和降本增效,以“五个突出”为导向,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从“软约束”向“硬手段”转变。
一是突出预算管理全链条应用。《细则》以“服务预算”为主线,将绩效结果应用实质性嵌入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事后预算绩效评价、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评价等五大环节,明确各环节对应的结果应用方式,形成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年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
二是突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细则》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始终,体现了“讲求绩效、严控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并将成本效益分析纳入预算编制审核的评估考量范围,对主动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并实现管控目标的部门、项目(政策)优先予以保障,努力推动部门(单位)积极运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手段实现降本增效。
三是突出刚性约束与激励奖励相结合。《细则》将事前预算绩效评估作为拟新增项目(政策)硬性条件,并与《西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适配,对应做未做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的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不得评为“A”等次。同时《细则》对各环节的结果应用均明确了奖惩条件,体现了奖优罚劣的绩效导向,提高了实操性,贯彻落实财政科学化管理理念。
四是突出分级预警做实预算绩效监控。《细则》根据财政科学化管理相关要求,对事中预算绩效运行“双监控”实行“红橙黄”三色预警,通过绩效运行“双监控”反馈信息深入分析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低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对预警信息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以实现资金拨付、预算调整、政策纠偏的目标。
五是突出执行的规范性和实操性并重。《细则》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全流程参与的各处室(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了预算与绩效管理的衔接,力求将预算绩效管理从“软约束”提升为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的“硬手段”。同时,对结果应用核减部分明确最大限额,不重复叠加;对上级转移支付中明确补助标准或涉及因素法分配的民生兜底类政策不纳入评价范围;对年度预算管理绩效水平评价为“C”“D”等次的部门明确核减比例,在落实中央和省上要求同时也兼顾西安实际,确保政策可行,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