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出台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租用和维修管理办法
近日,安康市财政局联合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定印发了《安康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暂行)》和《安康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和维修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杜绝违规、超标租用维修及资金浪费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安康市财政局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始终坚持以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配置优化高效、资产盘活利用等为重点,全力推动资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办法》,立足本市实际,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规范的资金管理和全面的绩效监督,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助力党政机关运行更加规范、高效、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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