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四个抓好”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近年来,渭南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力支持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抓好资金投入,激活发展引擎。持续加大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培育特色产业,盘活闲置资产,形成“财政资金 社会资本”多元投入格局,持续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2023年以来,累计下达财政资金1.89亿元,扶持270个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补助标准从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增幅40%,有效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动能。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财政管理。全面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会同6部门印发《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持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衔接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督促县(市、区)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不断增强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
三、抓好项目培育,强化产业带动。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展合规性审查,指导基层立足区位资源禀赋,气候特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前景谋划项目。推行“四阶审核”工作法,在项目申报上明确“村申报、镇初审、部门审核、县级审定”的项目申报程序,确保支持项目符合当地实际需求。在项目库建设上,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增强辐射带动效应。
四、抓好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持续加强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全流程监管资金拨付、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工作调度、问题分析、情况提醒等工作机制,督促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落实责任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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