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实施全覆盖财会监督用好用活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宝鸡市实施全覆盖财会监督用好用活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时间: 2024-10-11 18:42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宝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督促检查,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月排名、季点评、年终总结”;对措施不到位、征收安置进度缓慢、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在此基础上,宝鸡市财政局坚持下沉一线,实施全覆盖监督,用活存量资金助力棚改工作。
  下沉各片区棚改指挥部宣讲政策指导业务。一是对棚改项目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核把关。根据项目形象进度据实拨付,确保合理有效使用项目资金。二是组织开展棚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运用,为优化项目实施提供参考。三是抽调专人参与棚改工作。在加强资金监管的同时,解读宣传贯彻落实棚改政策,与自规、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商议资金安排、设计变更、项目优化等具体事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难点、堵点问题。四是深度参与指导各棚改指挥部的财务工作。通过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建章立制,健全资金审核拨付流程,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棚改项目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率。
  依法对棚改项目资金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年抽出两至三周时间,对全市棚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集中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关注棚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风险控制情况,采取检查法、分析程序法、观察法、询问法等检查方式,通过查看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固定资产账、业务台账、合同(协议)、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会计资料,找项目单位相关人员谈话、询问等形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工作底稿和检查结论,在征求并认定被查项目单位反馈意见后依法审核处理。
  对各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实行“两上两下”审核认定并予盘活。检查结论出具后,征求被查单位意见,对各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实行“两上两下”审核、复核、确认。一方面,及时发现截留挪用棚改资金、资金绩效偏离目标等突出问题,约谈相关片区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严肃问责。另一方面,盘活结余资金用于其他棚改项目建设,既解决了棚改项目结束多年而结余资金在棚改领导小组或指挥部账上长期“趴窝”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又解决了部分项目缺乏资金支持长期不能开工建设的问题,还有效杜绝了信访等群体性事件,解了政府燃眉之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