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加大投入 强化管理 安全生产财政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近年来,宝鸡市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财政保障职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为宝鸡市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 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做法
加大资金投入,健全财政预算投入保障机制。为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宝鸡市财政局主动克服减收增支压力,通过争取中省专项资金、统筹市县财力、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近两年筹集拨付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财政专项资金23234万元,其中:2022年9374万元,2023年17800万元,2023年财政投入较2022年增长89.8%,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危化品企业和煤矿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重大隐患排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更新等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年度重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市级预算单位和各相关县区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不理想,应急救援和救灾防灾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县区,采取约谈提醒、现场督导的方式,督促其千方百计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早拨付、及早见效,确保老百姓的救命钱花在安全生产关键点、紧要处。
完善方案办法,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印发《宝鸡市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县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从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管理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三个方面,合理划分了市级与县区之间的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为市县财政部门履行好财政保障职能提供政策依据。制定《宝鸡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划分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财政资金申报条件和程序、财政预算下达和执行、风险控制和监督检查以及绩效管理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程序和管理责任,确保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预算单位和部门实施全过程绩效评价,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绩效管理机制。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宝鸡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扎实有序,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更加牢固,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近年来,宝鸡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多年实现双下降,实现了防汛、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零伤亡的工作目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扎实推进。紧紧围绕企业、监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三个层面21项具体任务,坚持政企联动、条块结合、专班推进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排查一般隐患27013个、重大事故隐患395个;挂牌督办重大隐患73 个,实施行政处罚727次,罚款582.9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3家,约谈曝光278家,联合惩戒2家。
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煤矿领域:厘清职责任务,夯实市县政府及行业部门分级分类监管责任。逐矿明确领导联系包保、监管部门巡查、驻矿人员盯守等职责任务。统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执法检查11矿次,查处问题隐患292条,罚款53.9万元。非煤矿山领域:对全市秦岭区域6户重点企业、14座尾矿库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级别,为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奠定基础。聘请专家对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二等库和头顶库汛期安全等重点工作进行评估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落地。危险化学品领域: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管控、油气储存企业风险防控、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等危险化学品领域5个专项整治,检查企业441家,排查一般隐患1080条,整改1065条,整改率98.6%。工贸领域:扎实开展工业园区安全评估和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时跟踪督查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切实消除,有效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市县专项发现一般隐患问题1086条,重大事故隐患16条,整改1052条,正在整改50条;燃气领域:围绕“6633”总体要求,开展“扫街式”排查,执法检查972次,普查燃气企业86家、商铺用户0.97万户,排查隐患6217处,收缴不合格气瓶1415个,约谈燃气经营企业1家查处违法存储燃气行为2起、刑拘2人。消防领域:以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主线,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6个重点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单位17948家,整改火灾隐患17891处,行政处罚481家,临时查封133家,“三停”61家。
防灾能力全面提升。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完成全市灾害风险评估,初步完成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一张图”。全市防灾减灾底数更加清晰。加快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储备,全力推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升级。加强市、县、镇、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突发事件预警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防灾减灾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灾害预警科学高效。整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文监测站网、城市排水防涝综合信息平台、森林火点、气象观测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资源,加速推进市、县(区)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消除监测盲区,提高预警范围,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杜绝人员伤亡。
减灾基础更加坚实。2023年新申报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1个。加强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储备数量,建立共享机制,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加大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改造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筑牢受灾群众安置服务基础。
应急能力持续增强。新组建危险化学品、燃气、电力、环境、地质灾害5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全市社会专业救援队伍规模增至15支,12支县级专业森林扑火队伍被授“予陕西省森林消防A级专业救援队”,截至目前,全市挂牌专业救援队伍增至2000余人。加快推进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更新,充实应急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应急管理智力支撑。加快推进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全市明确市、县演练项目62个,开展各类应急演练226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