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
为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支农支小”作用,日前,经延安市政府批准,设立了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
一是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机制,出台《延安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等事项,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运作提供政策保障。二是明确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机构,根据《办法》规定,市财政局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延安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托管协议》,明确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资金池受托管理人,负责资金池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三是下达首期风险补偿资金2000万元,按照新型政银担机制,对市级担保机构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的10%进行补偿,并利用省级补助、市财政预算安排及资金池运作收益对风险资金进行动态补充,保持合理适度规模。
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将重点引导市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创新担保产品、优化服务模式、坚持保本微利运营,用“真金白银”加快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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