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局“五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宝鸡市财政局“五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时间: 2023-02-24 10: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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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报和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主办的2022中国政府采购奖揭晓,宝鸡市财政局荣获中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

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工程来抓,推动了一系列硬招、实招,宝鸡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政府采购被列为19项重点任务之一。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在这场硬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宝鸡市财政局对标国家和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围绕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精准发力,在护航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新突破。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信息系统完成新一轮改造升级,将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选择、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意向公开等多种功能嵌入新系统,实现与“财政云”一体化系统的无缝对接,采购计划备案执行“财政云”系统推送的采购预算指标,采购资金直接通过“财政云”支付,确保“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活动便利度。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优化准入条件,供应商入驻无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预算单位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通过电子卖场选择优质优价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更加便捷高效,目前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300余家,累计实现交易925单,采购计划金额2040.49万元,实际交易金额1833.51元,节约率10.1%。

二是聚焦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市场主体支持度。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14条措施,全链条精准施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落实保市场主体,助力稳经济促发展。实施预留份额和价格优惠,小额采购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超过小额的采购预留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评审价格优惠提高至10%—20%。加快采购资金支付,缩短支付时间,一般30日内付款,最长不超过60日。推进“政采贷”增量扩面,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2022年我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中标合同金额26.09亿元,占比达90%以上。成功为24家中标供应商提供“政采贷”3406.73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三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门槛,提高市场竞争环境公平度。清理政策门槛,全面清理《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废止已过时效、已有新文件替代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文件22个,并对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进行专项清理,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清理操作门槛,全面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凡是可以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渠道查询的信息、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或承诺函、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资料的,一律不得要求供应商另行提供。清理流程门槛,减少非必要流程,鼓励供应商通过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网上免费下载,开展电子评标,实现政府采购活动“更便捷、更透明、零跑腿”。清理保证金门槛,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督促采购人及时清退质量保证金,累计清退3075.22万元,达到质量保证金清零,并于2022年7月起停止收取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维护市场主体权益,发挥政策功能保障度。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2022年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举报12起,其中1个投诉处理案例入选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探索实行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制度,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新模式,成功化解政府采购纠纷2起。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监督评价工作,有效促进代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对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线上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发挥消费扶贫、绿色环保节能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推进“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扎实组织开展“832平台”账号开通、预留份额填报、培训指导,实行月评比、季通报,对进度慢的县区和单位,通过约谈、上门督导、线上指导等方式,督促加快采购交易进度,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落细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功能。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9535.77万元。

五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采购活动透明度。为解决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市财政局加大对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示、履约验收公告等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和纠正整改制度,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采购人提前30天将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网上公开,有效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2021年宝鸡“政府采购”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获得全省第二名,二级指标“合同管理”获得满分,成为全省最佳表现。市财政局被市政府表彰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优秀单位。《宝鸡市政府采购多措并举硬核护航中小企业发展》入选2022年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宝鸡‘五个精准发力’护航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被《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经报》报导。宝鸡市财政局2020-2022连续三年被省财政厅表彰为政府采购工作优秀单位。

2023年,宝鸡将聚焦“三个年”活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要求,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政府采购成本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新提升。一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简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和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和行为,压缩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和采购资金支付周期。三是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推进电子化交易,推广使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四是持续支持中小企业,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措施,助力稳经济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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