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局做实“五字”文章 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延安市财政局做实“五字”文章 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2-12-26 1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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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延安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完善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做实“五字”文章,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注重“统”字强保障,实现投入只增不减。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是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财政可持续增长的根本。近年来,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市财政局按照“压存量、调结构、保重点”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在压缩其他专项资金的情况下,2019-2021年市财政对保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分别投入55648万元、56508万元、57870万元,全力保障市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只增不减。

二是突出“撬”字拓渠道,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不断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保项目,先后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和特许经营方式,推动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5个市本级环保类项目,总投资达16.95亿元,拓展了生态领域投融资渠道,促进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是立足“争”字做文章,实现生态系统修复。贯彻落实中央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要求,整合和实施项目95个,总投资48.3亿元。与此同时,全市积极谋划高质量发展新项目,截至目前,已争取到位20287万元,为全市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围绕“实”字抓改革,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推动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款正向激励和调控。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水资源费改税、提高煤炭资源税税率(从6%提高到10%)等改革,促进科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积极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印发《延安市环境保护税部门协作工作制度》和《延安市环境保护税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财政、税务和环保部门的征管协作机制,确保环境保护税款应收尽收,实现“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作用。

五是聚焦“管”字优服务,实现环保效益双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积极宣传绿色环保理念,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绿色采购制度,将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作为强制性措施,予以强制推进和执行,持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2019年以来全市环保节能产品采购金额达39695万元,政府机构能耗水平显著降低,对节约财政资金和促进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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